通常乘客在九巴車廂內跌傷,司機罪名成立的機會大不大?

2009-01-04 1:03 am
事發當日,司機上晒客之後關門,望吓中鏡全部乘客已坐下,然後按報站器叫人緊握扶手後開車,巴士已經離開車站好遠之後,前面的另一架巴士突然停車,本巴士行緊35公里,離前車約12米,我當然慢車後停啦,接着一個女人(呯彭)一聲,撞向車頭之八達通機,額頭勁流血。(她可能在行車時突然起身)

已經找到證人,她是亞婆,她說受傷的女人在車廂內唔知做乜行來行去

我在差館時,因警察話可以唔落口供,問我想唔想落,我選擇唔落,因我驚講多錯多,現在我收到警署給我的訴訟信,我都唔知點算?!


我本來想補落口供, 但差人話已經進入施法程序了
所以不需再去差館了,佢叫我在法庭自辯。我昨天去找法律援助處排期(2月10日),到時問他的法律意見,仲有問他,我如果罪成,會有什麼懲罰等等。

有法庭信呀
2月16日早上9:45am上庭。今日星期六,啲部門都休息,找不了幫手。內容話:
有人提出告發,指稱你在2008年9月14日下午6時10分於沙田正街近燈柱DE0151(橫壆街方向),身為展示登記號碼的巴士司機,以巴士司機身份行事時,無合理辯解而沒有採取一切合理預防措施,確保該巴士上的乘客的安全。


我而家真係唔知應該點做呀??

回答 (1)

2009-01-04 3:53 am
✔ 最佳答案
你只要依照你所打的內容,向法官覆述一次,因為這次純粹是意外,而且不是你故意將巴士剎停,而是前車影響,再加上你已做足指引,入罪機會不大;又或向巴士公司或工會求助,要求公司為你提供法律意見或律師。

收錄日期: 2021-04-23 21:02:2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103000051KK0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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