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基督徒可否做以下職業?

夜總會PR或媽咪?

我看過基督徒朱茵也做過這樣角色

回答 (7)

2009-01-03 8:39 pm
✔ 最佳答案
在古時不可以,在現在卻可以,因為現在的基督教信仰已經變了質呀!
在個人立場上,其實作以上所述的職業的,根本不在於宗教信仰立場上,而是個人有沒有這個能量去作這些工作,而只要能衝過自己的個人規限,便可作這些工作了。也非每個人能做的呀!問心嗰句,假若是我,我就沒有這個能量去作這些工作了。
2009-01-03 10:22 am
當然可以啦!!

不過做果陣記住自己係基督徒

唔好遺反基督徒既原則哦!

2009-01-03 02:24:50 補充:
打漏左!!

其實基督徒唔應該做呢一d工作~~

如果唔係就會好易犯下十戎其中的守則!!
參考: 我, 我^_^
2009-01-03 5:16 am
朱茵小姐是做演員,只是扮演那個角色,她不是做PR或夜總會媽咪。
基督徒不應做夜總會PR或媽咪這類工作,這些虛榮、腐敗的罪惡溫床,普通人也不宜靠近,何況基督徒。
2009-01-03 5:11 am
你的問題很具爭議性......

不如先看看以下基督的十誡 :

第一誡:除了耶和華以外,不可有別的上帝 (出二十3;申五7)

第二誡:禁止拜偶像(出二十4-6;申五8-10)

第三誡:不可妄稱上帝的名(出二十7;申五11)

第四誡:遵守安息日(出二十8-11;申五12-15)

第五誡:孝敬父母(出二十12;申五16)

第六誡:不可殺人(出二十13;申五17)

第七誡:不可姦淫(出二十14;申五18)

第八誡:不可偷盜(出二十15;申五19)

第九誡:不可作假見證(出二十16;申五20)

第十誡:不可貪婪(出二十17;申五21)


基督徒沒有規定的職業、亦沒有不可幹的職業,但你說的職業

(夜總會PR或媽咪)會導致金錢引誘,易做出錯誤決定,很易犯

第七誡,最好挑選過另外的工作啦!


PS. 女人要矜貴一點,男人才愛你、疼你。
2009-01-03 4:35 am
Why can't???But remember you always need to believe God.Remember what he did for us thats all!
No matter what job you do,God will always stand with us,support us.
參考: Myself
2009-01-03 4:35 am
可以~
只要合法都可以做~
2009-01-03 4:35 am
Yes, you can.
But you must remember you are a 基督徒.
參考: me


收錄日期: 2021-04-15 19:27:51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102000051KK0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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