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前三五步是他的活動範圍。他渴望着能到遠一些的地方去。可是,他用板凳走路。小時候,有一天,姐姐和她的同學要出去玩。他倚在床上,瞪大了眼睛,叨念着:「姐姐,我也想去。」聲音很低,姐姐卻聽見了。四目相視,他畏怯地躲開了姐姐的眼睛,低下頭,像是做了什麼錯事。姐姐噙着淚,滿足了他。這是他記憶中唯一的一次「遠足」。
看着人們騎着自行車去上班,看着人們飛跑着去追那將要起動的汽車,他的心,常常被那無可奈何的悽楚浸得發酸。偷偷地,他用力撐着板凳,想站起來,去跑、去跳,去追趕生活的節奏。但是,能力趕不上欲望的悲哀,每一次都那麼深深地刺痛着他的心。
修鞋的攤子擺在門口,他默默地守着它。垂着眼皮,悄悄地看着行人們的腿和腳。腿,腳,一雙,又一雙,健壯,有力。他多想也有這樣的一雙腿和腳呀!「哪怕只有一天,不,半天也夠了。」他想。「師傅,給釘個後跟。」「謝謝您了,師傅。」是啊,一開口,人家就叫「師傅」。「要是知道了我站不起來,還會這麼叫嗎?」這麼想着,他用圍裙把雙腿蓋得嚴嚴實實的。
呼啦啦,一群青年圍了上來。是附近工廠的工人們。他認識他們。每天,他用那雙呆滯的眼睛,迎他們來,送他們走。他緊張地抓住身邊的板凳,要是來尋開心的,他準備幹一場。「師傅,我們的鞋都釘後跟。要皮的。」為首的坐在他面前的馬紮上。捏住板凳的手鬆開了,他看見的是微笑。三個小時,他做了平時一天的活。收錢的時候,他額上掛滿了汗珠兒,手都禁不住微微發抖了。最後一隻鞋修好,青年們一湧而上。「幹什麼?你們幹什麼?」他張大了眼睛。「沒什麼,師傅,您也該有個星期日了。上公園,怎麼樣?」哦,原來如此!他又垂下眼皮:「我是個殘廢。」「今天我們過團日。」答非所問。
他「登」上了公園的小山。天,地,萬物,這世界可真大,真美!他覺得自己要飛起來了。今天他又坐在這兒了,深情地望着行人們的腿和腳。他的活動範圍,還是門前的三五步。
1. 全文表現了主人公什麼性格?
甲. 自卑,自尊,自強。
乙. 自信,自尊,自強。
丙. 自卑,自豪,自強。
丁. 自信,自尊,自立。
2. 第二段加粗句子中接連用了三個「去」字,有什麼表達作用?
甲. 真切地表現了他對大自然的喜愛。
乙. 真切地表現了他對生活的熱愛。
丙. 真切地表現了他渴望自己能夠像正常人一般地生活。
丁. 真切地表現了他開朗、樂觀的精神。
3. 作者寫本文的目的是什麼?
甲. 告訴人們殘疾人的生活情況。
乙. 告訴人們殘疾人的樂觀精神。
丙. 揭露現在的社會現象,批判人們的行為。
丁. 希望社會關心殘疾人的生活和精神,主動熱情地幫助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