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初,我和我ㄉ家人還有舅舅開車外出,再停紅燈被後面即駛而來ㄉ小貨車撞上,因為前方還停ㄌ一台等紅燈ㄉ車,導致我ㄇㄉ麵包車前後嚴重毀損,當時,第一台車駕駛因為趕時間,不追究離去,剩下我ㄇ和肇事者,當下警察來ㄌ,詢問是否有受傷,因為當下我沒有不舒服症狀,就對警察說沒有,當時肇事者也說願意私下和解,所以才讓ㄊ肇事者留下電話名子離去,直到晚上回家後,我ㄉ脖子漸漸腫大,出現不舒服症狀,隔天立刻到醫院就醫,才知道我ㄉ頸椎拉傷ㄌ(我有驗傷單),結果從醫院回到家,舅舅打電話告知肇事者,我頸椎拉傷ㄉ事情,對方既然說我ㄇ要坑ㄊ,後來我和舅舅到警局做筆錄要告ㄊ,要求ㄊ到警局做筆錄,ㄊ也不願意,警察打給ㄊ,ㄊ更可惡ㄉ說,ㄊ不需做筆錄,要告ㄊㄇ告好ㄌ,我ㄇ做完筆錄,不懂法律程序ㄉ我ㄇ,
錯過ㄌ刑事告訴,以為警察先生會幫我ㄇ提刑事案件,結果沒有,我打電話查詢才知道時效過ㄌ,現在只剩下民事ㄌ,可是我不懂怎ㄇ告對方!
對方ㄉ不理不採,車子維修7.8萬,而我ㄉ頸椎拉傷,因為我跟剖腹生第2胎才半年就被撞到ㄌ,所以比一般然還嚴重,沒錢繳健保費,也沒在看醫生,請問各位懂法律ㄉ人幫幫我,我沒上班,舅舅ㄉ車子維修7.8萬,那要怎ㄇ跟對方索賠?
還有去警局察車禍ㄉ現場資料,才知道因為車禍當時我跟警察說沒受傷,所以沒有我ㄉ受傷資料,那我要怎ㄇ告ㄊ?
賠償費用聽說會被砍一半,那我要提多少讓對方砍價?
麻煩大家幫幫忙,快給我一ㄍ解答,因為已錯過刑事ㄌ,我不想再錯過民事ㄌ。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