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滿18歲的受害人

2008-12-30 4:10 am
假若受害人未夠18歲,佢有沒有撤銷起訴的權利

假設有一宗嚴重罪行發生在17歲的受害人身上
但佢唔想告,不過有其他成年朋友(例如:牧師)與其他人討論後認為需要起訴
那麼該名17歲的受害人有沒有權利唔告?
未滿18歲係唔係完全被動,唔可以做主動?
更新1:

受害人會唔會俾人告? 如果超唔合作

回答 (1)

2008-12-30 7:43 am
✔ 最佳答案
在一宗刑事案中, 如果有人報咗警, 咁受害人嘅身份就變成証人. 起唔起訴疑犯, 係由警方 / 律政處決定. 受害人係無權撤銷起訴嘅.
但如果未報警, 受害人當然有權選擇唔報警. 唔報警, 咁就係唔告囉. 但係如果其他人要報警, 受害人亦阻止唔到. 真係要唔告, 唯有在警方邀請佢協助調查時唔合作. 又唔係受害人犯法, 佢唔願合作警方 / 報案人都吹佢唔漲.
所以未滿18歲係可以做主動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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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答案純為答問題而答. 發生嚴重罪行, 一定要報案!

2008-12-30 15:46:40 補充:
唔會
參考: Veni - Vidi - Vici

收錄日期: 2021-04-26 11:51:4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1229000051KK02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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