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要告你小偷的罪名不可能成立的
因為放置的地點是屬於 "垃圾集中地"
請問有誰會把 "不打算丟掉的東西 " 放在 "垃圾集中地" 呢
若這個罪名成立,那個收垃圾的伯伯不是每天都在偷東西
也許是他原本打算丟掉,後來反悔了,想要找回來, 但是他的口氣未勉也太差了吧,難道你之前和他吵過架,不然他要把東西要回來應該要覺的很不好意思才對
若他能證實東西是他放的,也就是他的東西,那麼東西還是要環給他,否則不是"竊盜" 而是 "侵佔"
換個角度想,若你今天把家中的電視丟掉,結果被別人撿走,事後想想這個電視還要,你應該要慶幸東西被別人撿走還可以要回來吧,若對方不環給你,你應該會覺的這個人很機車吧而已吧,若你想去告他你覺的勝算會大嗎?
結論: 大家都是鄰居,他要就還給他好了,不要傷了和氣,只是要告你,我想他的勝算很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