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聯合國的問題20點

2008-12-29 3:04 am
請問聯合國的理想是什麼?

回答 (1)

2008-12-29 3:45 am
✔ 最佳答案
聯合國是一個由主權國家組成的國際組織。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都是聯合國的成員國。在華盛頓的敦巴頓橡樹園會議後,聯合國於1945年10月25日在美國加利福尼亞州的舊金山成立。但是第一次會員國大會直到1946年1月10日才舉行,當時有51個國家出席。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前,存在著一個類似於聯合國的組織國際聯盟,通常可以認為是聯合國的前身。聯合國對所有接受聯合國憲章的義務以及履行這些義務的「熱愛和平的國家」開放。到2006年12月為止,聯合國共有192個成員國。

聯合國的正式語言共有6種,包括4種創始國的語言:漢語、英語、法語、俄語,以及後來加上的使用廣泛的阿拉伯語和西班牙語。聯合國的所有會議都有這些語言的口譯,所有的官方文件都會印刷或在網上出版這些語言的翻譯版本。不過,秘書處僅將英語和法語這兩種語言確定為工作語言。

1945年的《聯合國憲章》明確規定,裁軍與維持和平是聯合國的重要工作任務之一。但是在《憲章》簽署後僅幾個星期,核武器就被開發出來,從而改變了舊有的裁軍與軍控概念。事實上,聯合國大會第一次會議(1946年1月24日召開)所通過的第一個決議就是有關原子能和平利用的。

裁軍會議是國際社會為多邊談判軍控與裁軍協議的唯一論壇,裁軍會議目前有66個成員國,包括五個主要核大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國、俄羅斯、英國、美國。雖然裁軍會議並不是聯合國的正式機構,聯合國秘書長向裁軍會議派出私人代表,這名代表是裁軍會議的秘書長。聯合國大會通過的決議往往要求裁軍會議討論特定的裁軍議題。而裁軍會議每年也向聯合國大會彙報工作情況。

創立聯合國的另一個目的就是維護人權。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所發生的慘無人道的大屠殺與種族滅絕令國際社會認識到,新的國際組織必須防止在未來發生類似的事件。早期的目標是建立一個法律框架,以討論並回應有關侵犯人權方面的投訴。

《聯合國憲章》要求其成員國尊重人權,並應為維護人權採取聯合或單獨行動。《世界人權宣言》1948年被聯合國大會確認為是世界各國應該遵守的人權標準。聯合國大會也經常就人權問題進行討論。大會下屬的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是聯合國內的人權機構,主要就人權問題進行調查並提供協助。

收錄日期: 2021-04-26 14:5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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