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翻譯

2008-12-26 11:38 pm
劉凝之為人認所著履,即與之。此人後得失所履,送還,不肯復取。又沈鳞士亦為鄰人認所著履,鳞士笑曰:「是卿履耶?」即與之。鄰人得失所履,送還,鳞士曰:「非卿履耶?」笑而受之。此雖小事,然處世當如鳞士,不當如凝之

回答 (2)

2008-12-26 11:40 pm
✔ 最佳答案
梁史記載著一個叫做劉凝之的人,有一天,也腳上所穿的鞋子被人家認去,凝之便把鞋子給他。這人後來找著自己那失去的鞋子,就把認去的鞋子送還,可是凝之卻不肯收下。還有一個沈麟士,也被鄰人誤認自己所穿的鞋子,麟士笑者說:「這鞋子是你的嗎?」便把鞋子給他了。後來鄰人找到所遺失的鞋子,便把麟士的鞋子送還。麟士道:「這不是你的鞋子嗎?」笑了一笑,就把鞋子收了回來。這雖然是件小事情,可是我們在世上待人做事,應該要學麟士,不應該學凝之。
2008-12-27 12:23 am
[譯文]:

劉凝之被人指認說自己穿的鞋是這人的,就把自己的鞋子給了他。那人後來找到了丟失的鞋子,把劉凝之的鞋子送還回來。劉凝之不肯再要了。沈麟士也被鄰居指認說自己穿的鞋子是鄰居的。沈麟士笑著說:「是你的鞋?」就給他了。鄰居後來找到了丟失的鞋子,送回來沈麟士的鞋,沈麟士說:「不是你的鞋嗎?」笑著收下了。 這雖然是小事,但是處世應當像沈麟士,不應當學劉凝之。



收錄日期: 2021-04-20 22:07:0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1226000051KK00950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