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專畢業後考公務人員問題

2008-12-25 7:53 pm
如果警專畢業不是要去考公務人員的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嗎?
聽說如果兩次都沒有考上的話是否要賠之前在警專兩年的費用是真的嗎????

回答 (2)

2008-12-25 7:57 pm
✔ 最佳答案
警專畢業後考公務人員問題A

假如我二年前進警專時和學校訂的行政契約,當時警特考資格未放寬........(中間恕刪).............若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規則未修改我95年必可考上警特考。...........(後段恕刪)...........................

==回覆==

雖說法規放寬考試資格 但並沒有放寬考試標準

同樣的考試標準 多人考與少人考 並不影響考試結果

就算考試規則未修改 你的考試成績還是一樣 並沒有增加0.1分

==引言==

再講明白一點~若當初我知道好不容易考入警專後,畢業還要再考一次全國性考試的話,我就絕對不會和學校訂下這個考不上警察要賠錢的契約。

==回覆==

報考前不清楚畢業後還要通過國家特考 但進入警專後你便知道

但你知道後仍然繼續唸警專 表示你已經默許這個制度

如果當時你便不同意 你可以選擇退學 就不會延伸出賠償之問題

==引言==

如今卻因為考試院依職權的修令,害我考不上警察,而且剩下的二次考試機會只會更難考,顯然和當初警專生畢業考上特考的機率(95%以上)的情況相差甚遠。請問我是否可以依據行程法147條規定來終止這個契約?

==答覆==

國家考試並不是以錄取率來決定通過與否

而是以當年度考試院與審核人員訂定之錄取分數標準

低於錄取低標0.1分 與修法與否並無直接關係

因此 修法並不是導致你未考取特考之因素

==補充意見==

依照你的理論 因為修法導致你未能考取警察特考資格

而後你因為未考取警察特考而導致賠償費用

依法你可以提起行政訴訟以維護你的權益

或者 你也可以用以前的畢業生沒有考取特考也能當警察為理由

直接提起行政訴訟 不用等到賠償的時候

不過提醒你 法律有不溯及既往原則

不要到時候浪費時間與金錢 來打一場打不贏的官司

參考資料

不會挑戰國家體制的我之個人認知
2006-11-28 22:33:52 補充

建議你把這個問題提交給考試院去答覆會比較好
因為這是我國警察史上第1次出現的問題
除了立法及修法機關以外 相信無人能給你更完善的答覆
不過依我在警界服務12年來的經驗
警察的法規與制度早就不合時宜
但是沒有一位有職權的人願意去提案修改
因為 有職權提議修改的人都是既得利益者(高級警官)
怎麼可能提會影響其日後前途的相關問題
所以 警界一再的沉淪 慢慢腐化 導致目前公權力不張
或許 你還沒有感受到 等你真正從警後 便知分曉
預祝你能早日解決你的問題

A
參考: 網站
2008-12-25 9:46 pm
不要太混幾乎都考得上


收錄日期: 2021-05-04 07:35:11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1225000010KK02751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