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案一
一個女生愛上一個已有女朋友的男生,
女生向男生示愛,男生覺得愛女生比女朋友多,
於是向女朋友提出分手,然後和女生談戀愛。
個案二
一個女生因生性好強,喜歡身邊的男生圍著她團團轉,
不喜歡男生跟別的女生談戀愛。
當她發現任何一個男生在談戀愛,她便會向那男生發出攻勢,
令男生覺得女生喜歡上他,非要男生愛上她不可。
而男生拋棄了女朋友後,打算跟女生在一起,
女生卻表明不喜歡男生,不會跟男生一起。
最終男生成為女生的其中一個「觀音兵」。
以上兩個個案,都有相似的地方。
個案一和個案二的女生,到底是「搶」了男生,還是「爭取」了男生?
請闡述你的見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