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桓公的資料

2008-12-23 7:23 pm
1.齊桓公有甚麼大臣輔助?
2.齊國進行了甚麼改革?
3.作為霸主的’他’曾要的事?
4.有甚麼關聯的成語故事?
5.‘他’召開了甚麼會盟?
6.你對他的評價
請續題解答

回答 (2)

2011-11-05 10:32 pm
thx~~~~~~~~~~~~~~~~~~
2008-12-24 5:59 pm
齊桓公(-前643年10月7日)[2]春秋時代齊國第十五位國君,姜姓,名小白。[3]齊僖公的兒子、齊襄公的弟弟。春秋五霸之首。齊襄公和齊君無知相繼死於內亂後,小白與公子糾爭位成功,即國君位為齊桓公。桓公任管仲為相,推行改革,實行軍政合一、兵民合一的制度,齊國逐漸強盛。桓公于前681年在甄(今山東鄄城)召集宋、陳等四國諸侯會盟,齊桓公是歷史上第一個充當盟主的諸侯。當時中原華夏各諸侯苦於戎狄等部落的攻擊,於是齊桓公打出「尊王攘夷」的旗號,北擊山戎,南伐楚國,桓公成為中原霸主,受到周天子賞賜。桓公晚年昏庸,信用易牙、豎刁等小人,最終在內亂中餓死,「身死不葬,蟲流出戶」。

政事方面
建立宮廷官制。在相之下,設立大行、大司田、大司馬、大司理、大諫等五官,分別掌管外交、經濟、軍事、刑法、監察等,削弱了世卿的統治權力,增強了君主集權,形成了完整的中央政權機構。
構建地方行政機構,實行國野分治的方法,國都為國,其他地方為野。國中設二十一鄉,其中工商六鄉,士十五鄉。每五家為一軌,軌設軌長。每十軌為一里,里設里司。每四里為一連,連設連長。每十連為一鄉,鄉設良人。再為臣設三卿,工設三族,商設三鄉,澤設三虞,山設三衡,加強管理。對於野,以三十家為一邑,邑設邑司。十邑為一卒,卒設卒帥。十卒為一鄉,鄉設鄉帥。三鄉為一縣,縣設縣帥。十縣為一屬,屬設大夫。全國共有五屬,設五屬大夫分別治理。並劃分各級官員的職權範圍,屬大夫管形獄,縣帥管劃分田界,鄉帥管一般政事,要求他們兢兢業業,不許荒廢政事,不然處以刑罰。每年正月,五屬大夫要向桓公彙報述職,桓公根據政績來進行獎懲。

2008-12-24 10:00:28 補充:
開始稱霸
桓公二年(前684年),管仲又說,要得到遠方的珍奇怪物才能封禪,桓公才不考慮這事。

2008-12-25 18:27:13 補充:
尊王攘夷

桓公二十三年(前663年),山戎攻打燕國,燕向齊求救。齊桓公救燕,攻打山戎,一直打到孤竹才停。燕莊公送齊桓公到齊境。桓公說:「不是天子,諸侯向送不能出境,我不可以對燕無禮。」於是把燕君所到的地方割給了燕國,叮囑燕君學習召公為政,像周成王周康王時一樣給周朝納貢。諸侯聽說此事,都擁護齊國。桓公二十七年(前659年),桓公妹妹哀姜是魯閔公的母親,她和魯公子慶父淫亂。慶父弒閔公,哀姜想立慶父,而魯人立僖公。桓公召回哀姜,將其殺死。桓公二十八年(前658年),衛文公被狄人騷擾,向齊求救。齊打敗狄人,併為衛國築楚丘城,把衛國臣民遷到那裡。

2008-12-25 18:27:37 補充:
政事方面

實行國野分治的方法,國都為國,其他地方為野。國中設二十一鄉,其中工商六鄉,士十五鄉。每五家為一軌,軌設軌長。每十軌為一里,里設里司。每四里為一連,連設連長。每十連為一鄉,鄉設良人。再為臣設三卿,工設三族,商設三鄉,澤設三虞,山設三衡,加強管理。對於野,以三十家為一邑,邑設邑司。十邑為一卒,卒設卒帥。十卒為一鄉,鄉設鄉帥。三鄉為一縣,縣設縣帥。十縣為一屬,屬設大夫。全國共有五屬,設五屬大夫分別治理。並劃分各級官員的職權範圍,屬大夫管形獄,縣帥管劃分田界,鄉帥管一般政事,要求他們兢兢業業,不許荒廢政事,不然處以刑罰。每年正月,五屬大夫要向桓公彙報述職,桓公根據政績來進行獎懲。

2008-12-25 18:28:01 補充:
開始稱霸

齊桓公改革之後,齊國國力大為增強,齊桓公開始走上稱霸的道路。他先是與鄰國修好,歸還給魯國以前侵佔的棠、潛兩邑,讓魯國作為南邊的屏障;歸還衛國以前侵佔的台、原、姑、漆里四邑,讓衛國成為西邊的屏障;歸還燕國以前侵佔的柴夫、吠狗兩邑,讓燕國成為北部的屏障。桓公五年春(前681年),在甄召集宋、陳、蔡、邾四國諸侯會盟,齊桓公是歷史上第一個充當盟主的諸侯。後宋國違背盟約,齊桓公以周天子的名義,率幾國諸侯伐宋,迫使宋國求和。另外,齊桓公還滅了郯、遂等小國。桓公十四年(前672年),陳歷公子完,即田完,逃到齊國,桓公想任命他為卿,他不接受,桓公就任命他為工正。

2008-12-25 18:28:21 補充:
軍事方面

實行軍政合一、兵民合一的的制度。規定士鄉的居民必須服兵役。每家出一人為士卒,每軌為一伍,伍由軌長率領。每里五十人為一小戎,小戎由里司率領。每連二百人為卒,卒由連長率領。每鄉兩千人為一旅,旅由良人率領。五鄉一萬人為一軍,十五鄉共三軍,桓公、國子、高子各率一軍。農閒時訓練,由戰事時出征。這樣既提高了士兵戰鬥力,也不必支付養兵的費用。另外,為解決武器不足的問題,規定犯罪可以用兵器贖罪。犯重罪可以用甲和戟贖罪,犯輕罪的可以用盾和戟贖罪,犯小罪可以用金屬贖罪,銅用來鑄兵器,鐵用來鑄農具。訴訟成功則要交一束箭。從此,齊國的兵器也漸漸充足起來。


收錄日期: 2021-04-27 15: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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