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訪良心 :各方朋友、善人、公理、正義、希望你們有人幫到我們母子,過渡難關。
問如何可以取得失去的商業登記記錄,時間太耐了是1988-1992年商業登記記錄,商業登記處說過了十年找不到記錄,何處可以尋找,失去記錄我便無法取回中國內的廠房,內地律師說有文件商業登記記錄,才有機會取勝奪回產權,事態嚴重複雜,請求你們誰人知道教我辦法。
又在中國的村委書記和我們廠長能否作人證嗎?廠長幫我們廠做事已有十多年,每年交地租給書記的收款項,他們可以做有力的證人嗎?廠內的工人也可以作證人證明是我們夫妻開的廠嗎?
因為本人丈夫在中國包二奶,早在1992年暗中將香港公司商業登記轉用了他弟弟名字持有,當時他沒有告訴我轉了持有人名字,到去年我知識他包養二奶並且生下一女一子,我和他談判分開要求他分回一半業權給我,他不肯我才知道他把廠房也寫了他弟名字,自2003年他包二奶開始,一直騙我說公司生意不好,先後要求我和我家人借貸數十萬元。如今我知道了他包養二奶並且生下一女一子,決定離婚,要求他借我家人的錢盡快還錢,他竟然反臉不認,問我家人有沒有借據,有便還、沒有便不要問他還錢,我們真笨蛋,自已人也應該立字據,今天被負心薄倖的男人害了我母子,更連累家人。這賤人至今也不肯還錢,兒子讀書也要借貸供養兒子,中國內的房屋他串通別人奪去,我們香港的房屋亦因為他借貸纍纍而被銀行收回拍賣,如今我們母子已無家可歸,幸好有朋友介紹一位中國律師幫我,律師說如果可以取得當年我們在香港的商業登記記錄,離婚後可以拿出來和他分回業權,但他包二奶在中國有證據實況,離婚後我們母子得回約七成業權。我曾經寫信去商業處查詢,他們說過了十多年已無記錄,我現在很徬徨,無計可想,為有試試在這裡尋求協助。
不要讓這狡猾無情漢兄弟逍遙法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