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樣才是罪?

2008-12-22 6:29 am
1) 忠心耿耿,為國捐軀
在敵國殺敵無數,
結果有成千上萬敵國無辜平民因為你而枉死,
但國家勝利後你成為民族英雄,
從此流芳百世~!!

2) 在某醫院工作的小醫生,
因為好心而偷步拯救一個未曾報警,
未經正確分流程序入院,
在醫院門口垂死掙扎的病人,
結果也不能救活此病人,
自己也負上非法救人之罪名而被吊銷了執照,
繼而入獄坐監~!!

回答 (2)

2008-12-22 11:58 am
✔ 最佳答案
第一個:
首先,e個situation問題在於係咩野人"聊"交打先。
為國捐軀個個都係聽佢上頭指示做野。
不在其位 不謀其政。

況且d人係讚佢忠心耿耿,為國捐軀。
同佢滿手鮮血冇衝突ga~
人民唔係讚佢滿手鮮血就ok la~
就好似你dad 響家係一個好爸爸。
但係佢可以唔係一個好老公。

一個人向上爬,登上人生高峰,
係會有好多人墊屍底ga la~
你e+先知咩?
你考會考可以有人同你同一水平,
但係唔同人改,唔同分,結果變左差過你,要墊你屍底。
世界係咁現實ge la~~

雖然你講ge野我同意,好似之前布殊打伊拉克,
我都好想叫布殊自己去同侯賽因猜盤"梅"or捉盤棋,
什至打場摔角都可以。
可惜現實唔係咁。

你第二個說法唔多成立,
雖然香港法律一d都唔完善,
但係佢都有合理的一面(起碼我覺得e到合情合理),
請看下面。

刑事: 原則上,要構成刑事罪行,需要証明被告人有犯罪動機。急救員如對傷者當時所受的創傷作出合理的評估,並根據評估施行急救措施,在行為上是沒有觸犯刑法的。就算在評估傷勢方面有錯誤,因而採取了錯誤的急救措施,急救員如果沒有對傷者造成傷害的動機,也無須負上刑事責任。

假如一個合格的急救員,他的行為被証實並非傷者當時的傷勢所需,而他的行為亦可反映他心存歪念,則可構成刑事罪行的。

民事:急救員基於人道立場施救,在民事責任方面,他對傷者即負上了一般醫護人員對傷病者應負的「謹慎責任」( Duty of care )。假如一名合格的急救員在面對同一現場環境及傷病者的病徵時,會根據合理的急救理據,而採取同一措施施救,即使有證據指出急救員施行急救時反令傷病者受到傷害,這名急救員亦將無須對此負上「疏忽」( Negligence )的民事責任。
參考: 自己+忍救手冊
2008-12-22 7:32 am
1.任何軍事如在敵國殺敵如是平民是有罪的.如國家勝利後你成為民族英雄,從此流芳百世!是司令級已上人物.!如是兵仔卒子生死都無人知!
2.(在某醫院工作的醫生在醫院門口救垂死掙扎的病人)你是否講明愛醫院?我只聽過見死不救罪名,未聽過非法救人之罪名!

收錄日期: 2021-04-20 21:56:5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1221000051KK0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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