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位精神科護士,病人不穩定醫師說約束家屬要控告我業務疏失

2008-12-21 4:26 am
我是一位精神科護士,家屬要告我綁病人,但是當時病人有暴力行為,情緒不穩,所以醫師表示打針,暫時約束,等情緒平穩在解開,最近接到家屬要告我業務疏失,第一次上法院很緊張耶,要怎麼面對呢??!對法律一翹不通怎麼辦阿?!
更新1:

住院時是有簽保護約束同意書的!

更新2:

他要告我的是業務過失傷人!哪來的傷人阿~~

回答 (3)

2008-12-22 9:04 am
有無寫住 院 同 意 書
於民國 年 月 日同意接受貴院安排住院,施行一切必要之檢查與治療,有關病情,住院理由,治療計書,預後情形及應享有之權力等事項,業經貴院醫療人員詳細說明,及充分瞭解。在住院期間倘有發生意外情事,深信貴院必能善盡診療責任,並同意接受貴院必要之處置如約束、保護隔離等。如果有寫同意書就不用怕,我常約束病人我也的在精神科上班的人
2008-12-21 7:41 am
1.[爭取最佳利益詳細研究釐清問題]..[法律用語].
2.1.我們當事人也有碰到這種狀況.簽筆錄時自己小心.將來檢察官會依據筆錄狀況問你如何的主張法律程序?..細節?非常的複雜?才能為自己主張最有利的權益,減輕傷害這才是最重要的!爭取[.機會].與.[希望]。
參考: 法律人第一線實際經驗
2008-12-21 5:10 am
只要確實照實說初就可以了
最主要 要看當時後的醫療行為跟狀況 是否有達到標準
並且有無立即性的危險 需要做這樣的動作
在加上 家屬所指證的方向
應該認為是傾向醫療過當的部份
這個地方 就必須要提出醫矚(由醫師本身在醫療紀錄上所提寫的狀態列跟特殊須知)
還有!家屬所提出的狀態是否過當行為
是否是已經在醫療行為過後 確實並沒有鬆綁病人
還有如果家屬有提出證據 ~恐怕你也要有相當的醫療證據才行
否則對於人權 恐怕是有侵權行為

2008-12-22 19:19:08 補充:
所以才告訴你 要提足證據
不過 想告訴你 ~所謂的保護管束的同意書
說實在~很不想說的是 是廢紙
在護理界 你應該是很了解才對 由其是開刀房
手術前的風險~ 難道病人會知道 自己進去後卻出不來
醫生卻說 你應該知道手術是有風險的 才叫你簽同意書阿
問題是開個盲腸卻死在手術檯 醫師有無醫療疏失ㄋ?
所以~我想反問你 就算家屬不簽這張同意書 請問醫院就不收ㄇ?

2008-12-22 19:19:28 補充:
是不可能的~~畢竟醫院還是想賺錢 頂多告訴家屬 如果他反抗 就綁起來 或者關起來
所以才告訴你 應該是提出醫師證明(佐證時間日期) 證明 病人本身需要保護管束的控制
否則對他人及其他病人是有相當性程度的危險
這樣這張保護管束的同意書 才能發會到百分之百的效力
否則~~~~~~廢紙ㄅ

2008-12-22 19:22:38 補充:
給留下的版大
在法院 請說實話 ~~否則 只要一個點被戳破 萬點事實跟善意 法官都認為你無~~誠意可言
~~這種理論只能用在 怎樣都是對我有利的法案才能這樣做 (頂多 我就少要一點而已 懂ㄇ?)
參考: 法務~~醫療訴訟, 法務~~~曾經濫竽充數小護士, 法務~~~曾經濫竽充數小護士, 法務~~~曾經濫竽充數小護士

收錄日期: 2021-04-26 15:51:3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1220000016KK08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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