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果金始於何時﹖

2008-12-19 9:03 pm
請問各位網友何有人知道或記得「生果金」制度始於何時﹖

回答 (3)

2008-12-28 9:26 pm
✔ 最佳答案
生果金制度始於1973年
2008-10-16

【東方日報專訊】「生果金」原意是給長者買水果或糖果之用,實為社會福利署公共福利金計劃下的高齡津貼的俗稱,計劃始於一九七三年,當時只發放給七十五歲或以上長者。

當年,只有三萬五千名長者領取每月津貼金額六十元。及至七九年,高齡津貼的年齡限制降至七十歲,九一年時再降至六十五歲,而高齡津貼亦於此時再分兩類,七十歲以上是為高額高齡津貼,現每月領取七百零五元,六十五歲至六十九歲為普通高齡津貼,每月可領取六百廿五元,惟後者需申報入息和資產。


http://news.sina.com.hk/cgi-bin/nw/show.cgi/2/1/1/906695/1.html
參考: Kyle
2008-12-20 7:36 am
「生果金」於1973年產生,
其實是現在高齡津貼之名稱,
當時凡年滿75歲的長者,
每月可獲發放港幣 60元,
在當時的年代來說,
可說是很豐厚的津貼,
但經過數十年的通貨澎賬,
到了現在已增加至港幣 1000元,
而年齡於1978年降至70歲,
但1000元對長者來說,
只能當作購買生果之用而已.

參考資料 :
本人曾經在社會福利署工作數年,
親友的親身經歷,
及小部份網上資料.
2008-12-20 1:56 am
 俗稱生果金的高齡津貼,始創於一九七三年,當時只是讓七十五歲或以上的長者申請,金額大約是數十元。
 

2008-12-26 19:15:15 補充:
 平心而論,一千元用作買生果,餐餐吃榴槤都吃不完;倒不如將生果金正名為普通耆老慰問金及高齡耆老慰問金。
 當年我家的曾祖母(生於一八九八年),是首批獲港府發給生果金的長者,《華僑日報》都替她做過訪問,她在一九八三年逝世,享年八十五歲,當時她的生果金款項已曾至三百多元。
參考: 個人所知, 個人所知

收錄日期: 2021-04-19 13:15:44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1219000051KK00421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