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難答嫁,邊個知大廈多餘建築面積屬於邊個?

2008-12-19 11:52 am
我在自己業權之地上,得屋宇署批准,加建上蓋,大廈業主立案法團已咨詢律師,律師話我無犯公契,但法團覺得我用左大廈多餘建築面積,此應屬於大廈全部業主,佢地律師只係話"大廈多餘建築面積"呢點好weak。
我地公契無註明呢點,建築物管理條例334條又無列明到,究竟屬邊個呢?
同埋大廈無嚴格執行公契,但對此不停深究,我可以告佢地嗎?
更新1:

加建上蓋的位置為天台,約300呎,100%屬於本人,

回答 (3)

2008-12-24 12:52 pm
你入則既時候已經要比擁有權政府,及法團通常要簽同意書。如果你已經成功申請完工,理論上佢地無權阻你(若入則時法團已簽同意書),因為政府同意你擁有先會比你申請開工,而法團同意你擁有先會簽同意書。法團簽左同意書等同同意地方是你擁有。
如果法團做一D影響你有損失既事情,你可以告法團
參考: 自己
2008-12-19 11:12 pm
The roof will be considered as an easement to your property, owned by all owners. You will have exclusive right to use it.
2008-12-19 6:37 pm
請你說清楚,加建上蓋的位置及大小,這才能回答你的問題。

2008-12-19 22:17:04 補充:
那你就看當初的賣買合約,是否列明單位連天台,若是,那你便有權在天台上作任何合法的改動,大廈業主立案法團是無權過問的,除非你得罪人而不自知則後話。

收錄日期: 2021-04-24 09:36:11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1219000051KK0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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