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愛”~ 很常用的一個字,沒有多少人真正清楚它的意思,却偏偏沒有多少人會去問,大家也當自己明白且常常掛在口邊,是多麼有趣的一個字!
很多年之前,我也嘗試尋找什麼是“愛”,但找了很久也無法取得結論(當年未有互聯網,不像今天可以上網去問),只記得有一首歌的歌詞,大概可以當成答案:“合則是〔愛〕,離則有〔恨〕,我偏偏不曉得什麼是〔緣分〕”。
時至今日,人生經歷多了,對“愛”的體驗當然不會仍停在“合則是愛”的水平,但要用三言兩語令大家明白及理解,也不是容易辦妥的事,所以我先由“人的需要”開始說明。
人最基本的需要,是生存需要。人要呼吸、要進食、要睡覺,便是為了滿足生存的需要。而繼生存需要之後,人便會追求精神的需要和思想的需要。要開心、要熱鬧、要寧靜、要娛樂、要消遣,都是為了滿足精神的需要。而所謂思想的需要,其實是在找“本我”,為的是證明自己的存在,尋找自己的歸屬。對朋友的需求、宗教的訴求、知識的追尋、成就的渴望、地位的追求等,全是滿足思想需要的行為。而除了上述的三大需求之外,還有一個最大的需要,便是靈魂的需要.但要滿足靈魂却只有一個途徑,便是找到“愛” 。所以形象化去描述“愛”,可以說成“愛是靈魂的食糧”!
精神覺得孤獨,會尋找娛樂;
思想覺得孤獨,會尋找知識;
靈魂覺得孤獨,會尋找愛情;
2008-12-13 18:20:57 補充:
既然“愛”與“靈魂”有著最緊密的關係,所以要了解“愛”,便離不開“靈魂”的討論!
“靈魂”一方面可以說是,存在於我們身體之內,但同時也等於是被困於我們肉身之中!靈魂要認知自己的存在,只有被愛;要告訴另一個靈魂“衪”的存在,只有去愛!靈魂和靈魂之間是無法直接溝通的!
所以假如你真的愛一個人時,你自然可以感受到對方的感覺,對方的喜怒哀樂會成為你自己的喜怒哀樂,所以當兩個人的靈魂繫在一起時,所有付出也是自然而來,自然是全心全意,自然會不求回報,自然地會作出任何犧牲甚至自己的生命!
2008-12-13 18:21:44 補充:
世人常以為,用全心全意的付出去証明自己愛對方,其實當你認定自己已經是全心全意付出時,等於你已經不再愛對方!有人會和自己說全心全意為自己嗎?你會計算令自己開心快樂的成本嗎? 你不會因為這是自然的事!
所以要知自己是否愛一個人時,不是計算你為對方付出了多少,而是在對方高興時,你會比對方更覺高興;同樣地對方在傷痛時,你感覺心更痛!你會你便是深愛對方了!
所有付出與回報的計算,根本不是愛的表現;
追求愛其實是要取得靈魂的共鳴!
要明白什麼是“愛”,我們可以先從“非我”(即第2身的你及第3身的他)的構成開始入手。(為方便下面的描述,以下先把非我界定為“人”)
2008-12-13 18:22:09 補充:
構成一個完整的人,主要由三個部分組成,分別是1)外在的他、2)思想的他及3)感覺的他。對於外在的他,包括性別、相貌、生日、興趣及歷史(過去)等;而思想的他則包括了他對不同事物的價值觀及思考的習慣及模式等;至於感覺的他便是他的所有情感,包括他的喜、怒、哀、樂等.
在認清楚了人的構成之後,我們便可從人的結構,清晰地界定出,人與人交往之中的三個不同層次了:
² 假如認知的是外在的他,你認識他!
² 假如認知的是思想的他,你了解他!
² 假如認知的是感覺的他,你愛上他!
2008-12-13 18:22:48 補充:
其實每個人的意識中,也有被別人認同的需要,從中找到自己的歸屬,最後取得安全的感覺,所以人會“渴望有俊美的樣貌”、“追求個人卓越的成就”,來滿足別人認受外在的他的需要;人愛表達自己,喜歡寫作、和人說話是希望別人滿足思想的他被認同的需要;至於感覺的他的滿足,便只有“被愛”才能得到,所以人會喜歡得到別人的“愛”,同時會有“被愛”的需要!
所謂“愛”一個人,就是你能遙距感受對方的感覺,把發生在對方身上的事所產生的感覺,能體會於“本我”的感覺之中。
2008-12-13 18:23:13 補充:
所以當你“愛”一個人時,你會不想他受苦,因為他苦你感覺更苦;而能令對方開心,你也可以感受到同等或更甚的快樂。
因此〔付出愛者〕,其實是在用“本我”去體會〔被愛者〕的感受.而基於人潛意識中有令“本我”快樂的訴求,所以〔付出愛者〕會很自然地做到全心全意的為〔被愛者〕付出的“真愛”行為,一切付出也是出於自發自然,當中不會有任何計算或比較!
基於“愛”是一種感覺的溝通,所以人是很難去“愛”沒有感受的東西。你可以去愛一個人、愛你的家、愛你的小狗,但你很難去愛一支筆、一件衣服,因為筆和衣服也是不帶任何情感,你最多也只可以去“鍾意”它!而所有不帶感受交流的喜愛,我們便會稱之為“鍾意”!
2008-12-13 18:23:47 補充:
真心相愛的美好,是因為在相愛中,原本獨立的兩個“本我”,自身的感受極為接近,這種接近令“本我”易於達到“令本我快樂的訴求”,因為只要你自己願意“開心”,“非我”的他(她)會因為“愛”(感受的交流)而感到快樂,而同時“非我”的快樂又直接地因為“愛”而回來,令“本我”更加快樂!如此容易便滿足了“本我快樂的訴求”,是多麼的美好。最怕是單方面的“愛”,令原本處身於快樂中的“本我”,得不到感覺的認同,在孤立中還要去承擔所“愛”的“非我”不快樂!當然是好灰的情況!
2008-12-13 18:24:11 補充:
總結:“愛”其實是人和“非我”在感覺上的深入的溝通。愛得越深,“非我”帶給“本我”的感覺越全面及深刻,所以當你看到愛侶哭泣時,你沒有感到難受,就表示你已經不再“愛”他(她)了!
3分鐘熱度的愛是指你對他...只是一時間的愛,到頭來深入來看原來你對他的認識等等的完全不清楚,這個(3分鐘熱度)就如一個比喻,只是3分鐘而已,不長久。(←個人知識!!!)
2008-12-13 18:24:29 補充:
額外的...
http://hk.myblog.yahoo.com/toysreplay/article?mid=3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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