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香港農漁自然護理署最近對於進口狗隻或貓隻有打晶片的新措施( 2005年9月1日 起):
首先,香港政府規定,寵物不能夠當成飼主的行李隨機前往,必須要找貨運公司把寵物當成物品運送過去.台灣被列在第二組國家/地方
任何人士凡於2005年9月1日 或以後向本署申請進口狗隻或貓隻,有關動物一律須於來源地接受植入識別晶片,健康證上亦須註明晶片編號,以確認動物身份。於2005年8月31日 或以前遞交的申請則不受影響。如果在其他國家打的晶片與香港規定的不一樣者,則在抵達香港後要另行植入晶片,費用自付.
特別 許可證:除事先獲得香港農漁自然護理署簽發的特別許可證,否則不得把任何貓狗輸入香港(不論是進口或轉口)。
台灣屬於第二組別國家,因此狗貓進去香港通常不用隔離檢疫.
準備的文件基本上有:
狗貓進入香港前,先跟香港政府取得特別許可證申請表表格( 表格編號:AF240)(PDF格式),申請注意事項所需文件細節及在輸出國所需準備的各種證書的要求
務必也要使用香港政府統一規定表格的動物健康證明表格編號:VC-9R(PDF格式)內有全中文說明
同時我國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開立的健康證明(參看寵物出國輕鬆帶之2-寵物出國5步驟)
狂犬病預防注射證明(到動物醫院打狂犬病預防針拿個注射證明與狗牌就好了)
八合一疫苗注射證明(到動物醫院打八合一疫苗開個證明就好了)
航空公司運送證明(找航空公司開立)
動物居住證明--這個可能要請您直接問香港852-21160175,看看找誰開.
簽 證 費 用
費 用 必 須 在 遞 交 申 請 表 時 繳 清 。 首 頭 動 物 的 費 用 為 港 幣 432元, 其 後 每 頭 動 物 為 102 元 。 本 港 申 請 人 可 用 本 港 銀 行 的 劃 線 支 票繳 付 或 以 電 子 繳 費 方 式 付 款 , 關 於 電 子 繳 費 的 詳 情 , 請 電 2150 7062 與本 署 職 員 聯 絡 。 海 外 的 申 請 可 用 銀 行 本 票 , 收 款 人 須 為 " 香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 。 請 勿 郵 寄 現 金 。
遞 交 表 格 地 點:可親 身 遞 交 或 郵 寄 至 以 下 地 址
香 港 九 龍 長 沙 灣 道 303 號 5樓長 沙 灣 政 府 合 署
漁 農 自 然 護 理 署 簽 證 組
處 理 許 可 證 時 間
如 所 須 資 料 齊 備 , 由 遞 交 表 格 及 繳 妥 簽 證 費 當 天 起 至 發 證 需 時 五 個 工 作 天 。 請 預 早 申請 及 預 留 郵 寄 時 間, 並 盡 早 替 寵 物 接 受 防 疫 。
許可證的發送方式
漁農自然護理署將會用平郵或空郵(海外)郵寄至指定地址,申請表需夾附寫上地址的信封。為免郵誤,申請人可選擇自行或委派代表到本署領取。本署不會以傳真方式發送許可證。
許可證有效期
通常為6個月,但只可付運動物一次。動物必須在許可證有效期截止前輸入香港 。
先看看你的寵物是否達到可以進口的條件,請到這個特別設置的入口規定初步評估測看看吧
最後,領 回 抵 港 的 寵 物 ;相關的程序為以下:
安 排 運 送 和 領 回 抵 港 寵 物 的 程 序 ( 香 港 國 際 機 場 )
*作為提單貨物空運抵港(具有空運提單)
在寵物抵港前最少兩個工作天,把確定的抵港詳情通知漁農自然護理署駐機場的入口管制人員。 電話:(852) 2116 0175 傳真:(852) 2769 8600
*把「貨物發放表格」交給有關貨運代理(香港空運貨站有限公司或亞洲空運貨站有限公司)的主管,以便領回動物。
*把寵物帶到有關的漁農自然護理署機場貨運站檢驗健康情況及辦理其他禽畜清關手續。
*若已遵守入口許可証的所有條件而一切文件均妥當,寵物便會發放給你,否則有關動物會按情況轉送機場動物居留所或檢疫狗房。
<請 留 意>
*香港漁農自然護理署會發給正副兩份許可證,請保留正本(白色)以便領回抵港的寵物。航空或船公司在接受付運寵物前,或會要求畜主出示黃色的許可證副本。
*除非已獲漁農自然護理署批給特別許可證,否則切勿安排寵物的真正付運。
*已離開香港的寵物,回港時亦受上述的同樣入境及檢疫限制。若把已離港的寵物帶回香港,須預先獲香港政府簽發的特別許可證。
*進口的貓狗,如漁農自然護理署認為其來歷不明或在檢疫期出現可疑病徵等,可因需要將檢疫期延長至6個月或將動物遣返回來源地,費用由進口者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