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薪假期可唔可係僱主主動提出?

2008-12-11 9:26 pm
我朋友間公司要佢地放無薪假期, 係公司主動提出, 法律上公司可唔以o禁做?

回答 (2)

2008-12-11 10:08 pm
✔ 最佳答案
雙方同意當然冇問題,
如僱員不同意下,僱主都可以要求僱員放無薪假,
但唔可以連續超過三天,否則視為解僱員工,
要補償代通知金,
但在法例許可下,
仍可以返一天放二天,再返一天放二天,
在建造業這情況非常普遍,
俗稱叫"吊鹽水",或叫做"開工不足".
2008-12-11 9:38 pm
只要相方同意是沒問題, 如果有一方異議反對的一方可作出不理會依勞工法例去做, 但要有可能被解僱, 其實僱主大部份因生意淡先用此方法, 大部份 SALE 、地產經紀都停薪留職, 好過裁員此時又可找 PART TIME 做, 齊齊過時間!


收錄日期: 2021-04-13 16:18:0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1211000051KK00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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