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是有「靈」也有「體」的,但這「體」並不是現在這會朽壞、死亡的肉體,而是一個永遠的榮體
請翻開新約哥林多前書十五章35-18節
(有點長,也不容易懂,我隨時會解釋)
(注意,經文中「所種的」、「子粒」都是指現在的舊肉體,記清楚了嗎?若OK了就可以繼續看下去)
【引用聖經】
或有人問:死人怎樣復活,帶著甚麼身體來呢﹖你所種的不是那將來的形體,不過是子粒,即如麥子,或是別樣的穀。
【說明】
我們現在「所種的」,意思就是我們現在的身體,這身體並不是將來復活時的身體,現在的身體有疾病有死亡是脆弱的碰撞就會受傷,但將來的身體是不死無病健壯有特殊能力的。耶穌復活之後的身體也是這樣。復活後的身體,也是包含著靈魂,只是那時的身體和現在的已經大大不同了!
【引用聖經】
但神隨自己的意思給他一個形體,並叫各等子粒各有自己的形體。凡肉體各有不同:人是一樣,獸又是一樣,鳥又是一樣,魚又是一樣。 有天上的形體,也有地上的形體;但天上形體的榮光是一樣,地上形體的榮光又是一樣。 日有日的榮光,月有月的榮光,星有星的榮光。這星和那星的榮光也有分別。 死人復活也是這樣:所種的是必朽壞的,復活的是不朽壞的; 所種的是羞辱的,復活的是榮耀的;所種的是軟弱的,復活的是強壯的; 所種的是血氣的身體,復活的是靈性的身體。若有血氣的身體,也必有靈性的身體。 經上也是這樣記著說:首先的人亞當成了有靈(靈:或作血氣)的活人;末後的亞當成了叫人活的靈。 但屬靈的不在先,屬血氣的在先,以後才有屬靈的。 頭一個人是出於地,乃屬土;第二個人是出於天。 那屬土的怎樣,凡屬土的也就怎樣;屬天的怎樣,凡屬天的也就怎樣。 我們既有屬土的形狀,將來也必有屬天的形狀。
【說明】
以上「所種的」仍是指我們現在的身體,將來基督徒復活後的身體每個都不同,有人的身體榮光較大,有人較小,有人能力較大,有人較小,差別就取決於還在舊肉體中是如何為上帝而活的,越為主的榮耀而活,將來這人的新身體榮光也越大,他裏面越清澈聖潔,將來的新身體也越加反映上帝的榮光。
【引用聖經】
弟兄們,我告訴你們說,血肉之體不能承受神的國,必朽壞的不能承受不朽壞的。 我如今把一件奧秘的事告訴你們:我們不是都要睡覺,乃是都要改變,就在一霎時,眨眼之間,號筒末次吹響的時候。因號筒要響,死人要復活成為不朽壞的,我們也要改變。 這必朽壞的總要變成(變成:原文是穿;下同)不朽壞的,這必死的總要變成不死的。 這必朽壞的既變成不朽壞的,這必死的既變成不死的,那時經上所記死被得勝吞滅的話就應驗了。
【說明】
以上經文強調,這個舊肉體是會死亡有疾病,它並不能承受永生,而是將來的新身體才可以,「我們不是都要睡覺」,意思就是說,並非每個人都會經歷死亡,因為終有一日,上帝的號角會響起,那時已死的人固然復活了,而還沒有死的基督徒則”直接”得到新身體,那時「永生」就實現了,所以聖經說「死亡就被吞滅了」
【引用聖經】
死阿!你得勝的權勢在那裏﹖死阿!你的毒鉤在那裏﹖ 死的毒鉤就是罪,罪的權勢就是律法。 感謝神,使我們借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勝。
【說明】
這是聖經裏「歡呼」的經文,因基督徒已藉主耶穌得勝得永生,死亡痛苦疾病不再轄制被救贖的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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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有一句話說,耶穌是第一個復活且不再死的,以後基督徒也都將照此模式,在特定日子復活得到新身體,這個新身體和現在完全不同
總結:
基督徒復活後有身體也有靈體
復活後的相貌與舊肉體大大不同,現在不管你多醜,將來你都會是大帥哥大美女!
而且是一個沒有死亡、疾病、衰老的「永恆榮體」!
至於前面提到的「上帝號角要吹響,死者要復活」可看:
驚悚情節上演──數億基督徒集體大失蹤!!
http://groups.msn.com/jlovem/page11.msnw?action=get_message&mview=0&ID_Message=610&LastModified=4675443321707302151
2008-12-12 07:57:37 補充:
科學家、考古學家質疑「耶穌墳」(目前已有28篇文章)
http://bibletimes.netfirms.com/jesus/read.php?tid=7072
猶大福音書的謬誤之處
(目前已經有35篇文章)
http://bibletimes.netfirms.com/jesus/read.php?tid=1332
2008-12-12 07:57:45 補充:
駁斥「達文西密碼」一書對聖經史實的曲解(已有98篇文章)
http://bibletimes.netfirms.com/jesus/read.php?tid=26
(不止基督徒,包括學者、藝術家都站出來指出該小說之謬誤)
(丹布朗在小說中以虛構之事醜化主業會已嚴重觸犯民法、刑法「誹謗罪」,其他人如書商和讀者將這些言論四處散播同樣觸犯「加重誹謗罪」,只是主業會本著耶穌基督愛與饒恕的精神“目前”還不打算將“觸法者”告上法院)
(例如長期攻擊基督信仰的方舟子,之前已被法院判定有罪)
2008-12-12 07:58:32 補充:
長期攻擊基督信仰的方舟子,之前已被法院判定有罪,且發生原因就在於他攻擊基督信仰而被告上法院
有人在知識+散播汙蔑基督信仰的文章,以下做出澄清:
http://groups.msn.com/jlovem/page19.msnw?action=get_message&mview=0&ID_Message=2592&LastModified=4675547278918763628
以下網站文章多達三千篇,我們提供您基督信仰的正確內涵
http://groups.msn.com/jlovem/page.msnw
內容:
聖經預言、天堂陰間異象、個人見證、聖經科學見證、考古論證,基督信仰疑惑解答、神創論VS.演化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