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1. 50,000以上欠款, 債項銀碼已過左小額錢債審裁處的處理範圍.你需要入禀區域法院 ($50,001 - $1,000,000)或高等法院 ($1,000,000以上) 去追收. 法庭收到你張稟後會發出傳票要佢出庭. 如對方收到傳票而不出席, 法庭可在有足夠理據下,在他決席下判你勝. 如對方出席, 咁就各憑自已的理據向個官陳述睇吓個官點判. 如果你有借據, 咁巳足夠証明對方欠款.
當法庭判你勝, 你就可憑法庭的命令以合法行動追債, 包括釘佢物業d契, 強制要佢賣樓還債, 或向法院申請個"扣押債務人財產令狀 ( Writ of Fieri Facias)", 任命執達吏 (bailiff) 去沒收佢名下擁有汽車 , 傢俬 , 辦公室設備 , 電腦或藝術品等資產或動產 , 並將之出售以償還欠款, 甚至申請佢破產.
2. 其實無乜話特定嘅合法借據. 一張銀行入數紙 / 轉帳紀錄都可以當係借據. 通常借據要訂明放款人 / 借款人名字, 銀碼, 利息, 還款日期及雙方簽名等.
3. 你所謂 "男友為見証人" 係男友在借據上簽名定男友親眼見你俾錢佢? 如果係 (a) 咁最好啦. 如果係 (b) 佢就要去律師行做份誓章, 用嚟做証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