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源係咁...
我係香港人, 2007年3月到左澳門某酒店到做廚房工作
呢方面既工作經驗我已經有十年多
但o係hk呢行好多細餐廳以前都唔興話俾咩工作證明
不嬲轉工都係靠介紹入...so唔會有咩以前既工作證明留底
咁我2007年apply macau呢份工只係俾左最近兩間既工作證明俾佢,
但再之前都冇...不過佢都請左
而家經濟不景, 呢間酒店為左開源節流, 走法律漏洞
突然前幾日有一個叫"調查科"既部門打黎話要返我歷年來既工作證明
如果冇就話我虛報資料要炒...仲錢都冇得賠...
我工作經驗係真的...但問題係...
我過往都冇工作證明俾我...而過往既餐廳都唔o係到
有d仲係私房菜冇商業登記, 咁我可以點?
有一間餐廳我有以前行政總廚既card片...但呢間已經執左
而且以前仲係私房菜, 冇商業登記
而以前既行政總廚亦都去左第2間餐廳做...
咁我想問, 我可唔可以叫呢位前行政總廚幫我寫返封證明
證明我係o係到做過? 而呢張又有冇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