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涉強姦及多次非禮女報案人及疑犯的刑事偵緝探員,昨於庭上透過代表律師表示可能不適合答辯,希望可留在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作評估,索取精神科醫生報告。有熟悉刑事案的大律師坦言,此做法十分聰明,若證實被告有精神病,對被告的案情會有幫助。
「精神錯亂」或可脫罪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若被告得到兩名精神科醫生合診,醫生憑被告所說,評估後如斷定被告受精神病困擾多年,犯案乃受病况影響,極端的情况是認為他不適合答辯,在法律上被告可毋須經過審訊,故不可將任何控罪加於其身上。
另外,若被告患有精神病,他可以此為抗辯理由,令陪審團相信他當時是在精神錯亂下犯案,其行為並非出於其意願,故被告是有機會脫罪。此外,被告可以此作求情,從而獲得輕判。
仍可自聘醫生評估
陸補充,被告現時雖被拒絕還押小欖,但他仍可聘請私人醫生替他評估,又或透過懲教署普通科醫生,若被認為需轉介精神科,他同樣有機會看精神科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