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破產後的欠租問題

2008-12-04 6:04 pm
本人於08年6月申請破產, 於7月頭已獲頒破產令, 申報破產的時侯, 我報無工作由我先生負責生活費的, 但近月連我先生的經濟也有問題(他是自僱的, 自已也有欠債), 暫不能代付出租金(這層樓是由我的名字承租的), 現共欠四個月租(7月-11月租), 律師是3/12/08入紙法庭的, 但我應在10月份已交7 月份的租, 不明為何他這樣申索, 如我扣除按金不包今個月的租應只欠他兩個月, 另有水電按金3000元在業主手的, 因我現在没有錢搬往別的平租地方, 想請教各位應如何辦? 而我在申報破產呈請時並無提及我有欠租的, 因當時我扣除按金兩個月即並無欠租的, 這樣我是否需要向破產主任報告這事呢? 請各位幫忙解答及給意見, 萬分感謝!

回答 (3)

2008-12-04 7:06 pm
✔ 最佳答案
1. 只要你欠租十五天,業主就有權去土地審裁處要求收樓,按金不能當租金,故你是實實在在的欠四個月租,業主算是有人情味了
2. 業主的目的,追討欠租其次,最主要是想收回層樓,重新放租,反正你未來也無力交租,站在業主的立場,早日收回好過

2008-12-04 22:20:08 補充:
3. 你有時間不如想想被業主收樓後住哪好了,業主知道你已破產,一般情況下不會追討欠租的了,追也沒用,你根本沒有錢還
2008-12-13 6:45 pm
joechanhk 網友的意見非常正確!建議你立即向房屋處申請恩恤安置以解決住屋問題。
你亦可以如 clk_j 網友所言,找福利機構和其他人,如區議員等協助!
放心,天無絕人之路!

2008-12-13 10:46:58 補充:
唔好意思,是 joechanyk 網友,一時手誤打錯!
2008-12-09 1:08 am
建議打電話問問社會福利機構/政府機構
他們可能給你一點意見

東華~~ 2548 0803
明愛~~ 3162 3030


收錄日期: 2021-04-15 19: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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