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 VS 調解

2008-12-03 7:18 am
仲裁同調解有咩分別?
那個較費時?
那個較花錢?
那些人可以作仲裁員/調解員?

回答 (1)

2008-12-07 3:58 am
✔ 最佳答案
仲裁 Arbitration
仲裁係訴諸法庭以外嘅 “另類民事訜爭解决方法 (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 ADR)”之一. 雙方同意由仲裁中心的仲裁主任 Arbitrator審理訜爭, 及作出仲裁決定. 其決定係雙方均同意受絕對約束並必需執行的.
在香港, 仲裁是由香港國際仲裁中心 (一個非牟利的有限擔保公司) 作出. 其成員由不同國籍、擁有各種廣泛經驗與技術的商業及專業人士組成, 包括法官, 資深大狀, 大狀, 專業工程師, 外國律師, 本地律師及專業仲裁主任.
仲裁中心收費是$8000(一人仲裁庭) - $16000(三人仲裁庭). 仲裁需時約數星期.

調解 Mediation
調解 / 和解是另一個屬ADR的解決爭議的方法. 協助爭議雙方進行談判嘅和解員Mediation Officer是接受過正式培訓的中立第三者. 在和解的過程上, 和解員負責協助當事人討論及認識雙方所爭議的焦點、探討當事人各自的利益和需要、尋求共同接受的解決方案, 適當時並協助草擬和解協議讓雙方簽署.
在和解過程中, 和解員不會影響當事人的決定, 整個過程都是自願參與. 如和解成功,雙方所達成的和解協議書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在香港, 調解是由香港和解裁中心作出. 其成員由不同職業人仕組成, 包括律師, 經理, 工程師, 警察, 社工, 會計師, 公司秘書等.
基本上, 調解員是按時收費. 每小時的專業收費多少視乎每一位調解員的個別標準, 幅度由一千元至數千元不等.
調解需時短至數小時, 長不過一星期.
參考: Veni - Vidi - Vici

收錄日期: 2021-04-13 16:17:0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1202000051KK0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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