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社署有為長者安排短期住宿的服務, 以便護老者可以休息, 每年不超過 60天, 但太緊急, 未必能即刻安排.
如果唔係一定要過夜, 可以考慮日間安老院, 晚上接佢回家.
下面有齊資料, 但太緊急, 可能唔得.
也可入住私人的老人院, 住1天都歡迎, 你在家居附近留意, 直接打電話問一下價錢就可以即刻入住, 無任歡迎. 無謂住太遠, 老人家唔喜歡離家太遠.
--------------------
長者緊急住宿服務
http://www.swd.gov.hk/tc/index/site_pubsvc/page_elderly/sub_residentia/id_emergencyp/
簡介
緊急住宿服務設於部份受資助的安老院舍和護養院﹐為長者提供臨時或短期的住宿照顧服務。這項服務旨在避免長者因缺乏即時的照顧/居所而發生危險﹐故提供緊急和臨時的住宿照顧﹐直至與長者的家人取得聯絡﹐安排接回長者返家照顧﹔或另作安排。
服務對象
年齡達65歲或以上*的長者須符合入住安老院舍/護養院的基本要求﹐下述第(6)與(7)項的條件﹐以及第(1)至(5)項中至少一項條件﹐方可獲接納入住緊急宿位﹕
(1) 無家可歸而未能即時返家與家人重聚﹔或
(2)由於任何原因而被/將被逐出現住的居所﹔或
(3) 在醫院接受治療後已可出院的長者﹐但不能即時回家自我照顧或沒有合適的護老者﹔或
(4)由於長者在原居所與同住的人士出現相處問題及體弱﹐須即時遷出/遷移以避免生命受到威脅(如虐老個案)﹐因此需要即時緊急宿位﹔或
(5)護老者由於住院或入獄等無法預見的危急情況而不能提供照顧﹐或長者健康狀況突然轉壞而其護老者或社區支援服務不能應付﹐以致長者繼續逗留在原居住所會危害其健康﹔以及
(6)證實無傳染病﹔以及
(7)精神狀況適合群體生活﹐並沒有持續的暴力傾向﹑自毀/自殘或滋擾行為。
* 年齡介乎60至64歲之間的人士﹐如證實確有需要入住院舍﹐亦可提出申請。
有關詳情﹐可瀏覽或下載以下有關文件作參考﹕
--------------------------------------------------
長者住宿暫託服務
http://www.swd.gov.hk/tc/index/site_pubsvc/page_elderly/sub_residentia/id_respiteser/
簡介
長者住宿暫託服務專為在社區中生活﹐但在個人照顧方面需要家人或親屬協助的長者提供臨時/短暫的住宿照顧。這項服務旨在分擔主要護老者長期照顧長者的責任﹐並讓他們在有需要時能得到短暫休息的機會﹐從而鼓勵及協助長者儘量繼續留在社區居住。
除了受資助安老院舍內11個護理安老院宿位被指定為暫託用途外﹐所有受資助安老院舍﹑護養院和合約院舍均可使用偶然空置的宿位提供住宿暫託服務。
請 按 下 列 文 件 瀏 覽 長 者 住 宿 暫 託 服 務 的 單 張 。
入住條件
長者須符合下列條件﹐方可獲提供住宿暫託服務﹕
(1) 年齡達60歲或以上﹔
(2) 確實需要住宿暫託照顧服務﹐讓長期照顧長者的家人或親屬能得到短暫休息的機會﹔
(3) 體格及精神上適合群體生活﹔
(4) 無傳染病﹔
(5) 健康及自我照顧能力符合提供暫託服務院舍的入住要求﹔以及
(6) 住宿暫託期滿後﹐家人必須接回長者返家照顧。
收費
安老院宿位 ﹕每日$50
護理安老院宿位﹕每日$60
護養院宿位﹕每日$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