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司冒下屬簽名

2008-12-01 3:03 pm
發現上司在不通知的情況下, 在一張出貨單簽上一位同事的名, 這算是冒簽嗎? 又是否屬刑事呢? (已不只一張)
更新1:

代簽應該是簽自己的名字, 但我所說的是上司簽了下屬的名在單上, 而不是上司自己的名.

回答 (3)

2008-12-08 3:34 pm
✔ 最佳答案
上司在不通知的情況下, 在一張出貨單簽上一位同事的名, 這算是冒簽,是屬刑事
2008-12-01 9:58 pm
偽造文件 (Forgery) 可見於香港法例第 200 章第 71條;

不過我懷疑樓主的 case, 如果一位同事是在行使其職權而簽名, 應不屬偽造文件了; 但由於樓主的問題中有不清楚的地方 (究竟簽名的人是上司還是下屬? ) 所以不能再加分析, 但一般認為, 上司代簽是合理的;
另外一個重點是, 簽上的名是疑似另一位同事的嗎?
2008-12-01 6:00 pm
此確實是足夠証據成為刑事項, 冒簽他人姓名而沒有得到他人同意是偽造文件行為.

收錄日期: 2021-04-16 23:30:4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1201000051KK0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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