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任中提到「為分割共有物事件,委任人茲委任受任人為訴訟代理人,就本事件有為一切訴訟行之權,並有民事訴訟第七十條第一項但書所列各行為之特別代理權。」
其中但書所指捨棄、認諾……等,代表何意?
簽委任狀可能有何不良情況?
收錄日期: 2021-04-26 15:4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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