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問下我brother,佢今年20years old
係當天在比人拉的時候身上搜出10g的k仔-->(連埋個袋)(一個大袋之後再分四個細袋一齊計的重量,而)純度未清楚?
依家police就以販運危險藥物的罪名起訴佢,我想問下,有咩情況之下先自可以將黎販運改為藏有呢?
而當天第一次問律師的時候,問過佢,係唔係一克以上的就 一家要監禁,佢話唔一定,咁我想問下可以係咩情況之下,可以不用監禁呢?
因為我清楚如果比人起訴販運,如果以家庭為理由,根本不是好好的求情理由,那還有甚麼的求情方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