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運及藏有((請求有專業人士解答))

2008-12-01 1:13 am
我想問下我brother,佢今年20years old
係當天在比人拉的時候身上搜出10g的k仔-->(連埋個袋)(一個大袋之後再分四個細袋一齊計的重量,而)純度未清楚?
依家police就以販運危險藥物的罪名起訴佢,我想問下,有咩情況之下先自可以將黎販運改為藏有呢?
而當天第一次問律師的時候,問過佢,係唔係一克以上的就 一家要監禁,佢話唔一定,咁我想問下可以係咩情況之下,可以不用監禁呢?
因為我清楚如果比人起訴販運,如果以家庭為理由,根本不是好好的求情理由,那還有甚麼的求情方法呢?

回答 (2)

2008-12-01 1:46 am
✔ 最佳答案
 最令法官懷疑的是令兄(或令弟),乃藏有數包散庄的氯胺酮,而有十克之多,並非藏有那麼簡單,相信他很大機會接受監禁的刑罰。而散裝毒品在很多人眼中,是由拆家向用家供應的。
 倘若他牽涉一至兩包氯胺酮,而重量僅涉兩克以下的話,或者會免除監禁刑罰;惟他涉及份量約十克,即約兩至三人吸食的份量,法官會否相信他用作自用?上訴法庭早有指引,牽涉十克或以下危險藥物人士的刑罰,量刑起點為兩至四年。
 法官會看很多因素才決定刑罰,例如求情理由、是否屬初犯、背後有無人操縱及指使等。還望他坦誠地向控方及法官求情,以求法官可以酌減刑罰。

2008-12-02 19:43:56 補充:
 多謝peterchan7708的支持,願大家共勉之,希望你也能夠為你的專長而為有需要的朋友提供意見。
參考: 個人所知(退役輔警)
2008-12-01 2:48 am
hehe朋友: 輔警兄見解精闢準確, 應為最佳答案. 信佢啦!

收錄日期: 2021-04-18 15:55:0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1130000051KK01372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