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 假証公

2008-11-30 8:06 am
在訢訟裹, 任何一方/証人作虛假陳述,已對方有証明之,
請問會否有問題呢?

回答 (1)

2008-11-30 10:50 am
✔ 最佳答案
上庭時,證人作供要先宣誓
如果刻意作虛假陳述,而該陳述十分關鍵,可以告:

刑事罪行條例第31條:宣誓下作假證供:
任何人如在一般情況下或某一司法程序中依法宣誓為證人或傳譯員後, 在 任何司法程序中故意作出一項在該程序中具關鍵性的陳述, 且知道該項陳述是屬虛假的或不相信該項陳述是屬真實的 , 即屬犯宣誓下作假證供的罪行, 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 可處監禁7年及罰款。

收錄日期: 2021-04-19 12:51:3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1130000051KK0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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