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歲的清潔亞姐月供一份USD1,070元, 供款期15年.
供了半年後因無能力供款而選擇違約. 中止這份投資相連
的人壽保險保單.
請問保險操守中有沒有規定保險經紀為客人做的理財分析
錯誤, 是否需要負責?
更新1:
清潔亞姐約有五萬港元積蓄, 家人每月給予家用HKD2,700 沒有租金收入. 有一份在渣打銀行買的基金 USD20,000 保險公司接到保險業監理的轉介, 已調查完後書面回覆 根據該經紀所說是銀行的經理介紹清潔亞姐給她, 並話 清潔亞姐對銀行那經理的分散投資分險的建議表示滿意, 並打算贖回渣打銀行持有的基金用來支付這投資相連的 壽險保單的早期保費. 保險公司說未有任何實質證據佐證清潔亞姐對該保險經紀 的指控. 請問能否要求保險公司聯絡銀行經理, 保險經紀, 與清潔亞姐一起了解事情的真相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