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歲少年犯下兩宗案件, 並著草拒上庭, 現在已被捕, 還有希望輕判嗎?

2008-11-27 6:35 am
如果A小朋友14歲時曾經犯過1件案件 (CASE A)
(此宗案共有5名小朋友---共犯, 和一名受害者)
這件案牽涉到5宗罪
1)打人
2)禁固
3)剃其頭髮
4)在其背部畫公仔
5)自稱3合會成員/ 迫其加入黑社會

之後A小朋友(獨自)又犯下另一件案件 (CASE B)--犯案時約15歲
就是在便利店搶/拿了一個剛放學的學生的電話

之後第一件案要上庭審判
但A小朋友著草走了
其他4名小朋都被判了刑罰
各有不同
但因為A小朋友沒有上庭
這4位小朋友便在庭上一致指A小朋友為主謀

大約1.5個月後
A小朋友補捕了
他認了CASE A的1,2,3,4項控罪 和CASE B
沒有認CASE A的第5項控罪

問題
1)在以上的認罪情況下, 到底A小朋友要判什麼刑
2)請律師有用嗎 -- 可以打得甩自稱3合會那條罪嗎?
3) 打得甩自稱3合會成員果條罪, 對於判刑影響大不大(EXAMPLE: 會唔會由3年變做半年)
4)CASE B現在仍可以庭外和解嗎
5)如何可以令法官對A小朋友曾著草的壞印象減少

回答 (2)

2008-11-27 8:51 am
✔ 最佳答案
1.) 18處以下犯法被定罪的都會被判送去男或童院並被判有刑事紀錄留案底;
2.) 、3.) 基來上,如果無法證明他有自稱為三合會成員,就不會被控此罪,但就算如此,想減刑因此請律師己沒用(最多只可以求情,如:年少無知),也不會有望減刑,其它1,2,3,4項罪己經認罪了,而上堂當日亦沒有上堂,相信法院己發通通緝令並會以篾視法庭罪判了要他接受刑罰。
4.) 一但由警方接手的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後就算受害人不打算告或和解也是不可能的。
5.) 法官對所有罪犯都是一視同仁的,而小朋友的棄保潛逃行為己是無法消除,可以告訴你的是,法官並不會容忍如此嚴重的刑事行為,法官定會以殺雞警候的心態處理。你可以做的事想想求情的理由,找能為小朋友求情的事宜。
參考: 個人意見,閣下應向專業人士了解上述意見中的法律權益,本人不會為上述意見中的任何錯誤負責。
2009-01-17 2:33 am
她面對case A的控罪可能是:
1)打人 (普通襲擊 / 襲擊致身體傷害 / 傷人 / 嚴重傷人 , 其一)
2)禁固 (非法禁固)
3)剃其頭髮
4)在其背部畫公仔
5)自稱三合會成員/ 迫其加入黑社會 (自稱三合會成員 及 邀請他人加入三合會)

Case B
1) 便利店搶/拿了一個剛放學的學生的電話 (搶劫, 如涉暴力; 盜竊, 如沒有暴力)


著草會否有影響, 會對被告能否保釋候審有影響, 但不會加重他原本控罪的判處.

詳細可看www.youknowlaw.com, 這是志願機構的網站.

收錄日期: 2021-04-21 13:17:3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1126000051KK0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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