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我的問題:
1.第一段記述了那件事情?
2.這兩件事能表現岳飛的性格特點嗎?為何?
3.你認為作者記述這兩件事,有甚麼作用?
4.作者為何要記述岳飛的父親嘉許岳飛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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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飛,表字鵬舉,是相州湯陰縣.他出生時,有一隻像天鵝的大鳥,在屋子的上空一邊飛一邊叫,因此他的家人就用'飛"來作他的名字.岳飛還未滿月時,黃河在內黃縣決堤,水突然出現,他的母親姚氏抱著他在巨大的缸裡並順著水流飄流至下流,而最後則到了岸邊,撿回了性命
岳飛自少便很有志氣及節操,性格沉重而且少說話.他思考敏捷,領悟力高,擅長記誦,特別喜愛"左氏春秋"和孫武,吳起的兵法書.他家境清貧窮,常要執拾柴薪來照明,讀書直至天亮,不睡覺.他天生氣力很大,未到20歲,便可以拉到三百斤.學射箭向周同.周同射出三支箭,三箭都射中紅心,來給岳飛一個示範.岳飛拉開弓發了一箭,射破了周同的箭尾,再發多一次,又中.周同大驚,將自己心愛的好弓送給岳飛.從此,岳飛更加努力地獨自練習,把周同的箭術都學會了.
這了不久,周同去死了,岳飛傷心得不能自制.每月到了初一,十五日兩天,必定帶備酒肉,前往周同的墓前,奠祭,哭泣,拉開周同送給他的弓,發三箭,之後才把酒灑在地上.岳飛的父親知道了這件事,認為岳飛做得對,拍著他的說:"假使你將來得到朝廷重用,你會為國家捐軀,為正義犠牲嗎?"岳飛回答說:"只要父親大人容許我以性命為國捐軀,有甚麼事我不能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