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讀到約翰福音12章5節時,忽然想起曾經聽人提及關於那30兩銀子的問題,於是一時興起查了 KJV 與 NKJV 分別是怎麼翻譯的,於是也發現了KJV中翻成three hundred pence 與NKJV中翻成three hundred denarii 的差別,經多方查訪得知denarii 是古羅馬時期的貨幣單位,在當時100denarii 相當於是一個農場工人一個月的工資,這時候我的疑問產生了,為什麼以「安提阿」抄本為準翻譯而成的KJV會將那「極貴的香膏」翻譯成相當於新台幣一、兩千元的300pence的價值,而不是相當於古羅馬時期一個農場工人三個月工資的300denarii的價值,denarii應該會比較接近當時的使徒們所使用的貨幣價值吧!似乎也比較符合那瓶「極貴的香膏」的價值。這麼看來NKJV也並不是如返安息日會所論的那麼不可讀,不可信嘛!
聖經譯本的寫成是為了要叫當時的群眾或者一個地區或民族的百姓能明白真道,於是多少用了些群眾能了解的方式,語法寫成以供傳講和研讀,關於這一點我是明白的,我所不明白的是,KJV之所以將那瓶「極貴的香膏」的價值翻譯成300pence,是基於為了顧及忠於原文因此而只改了貨幣單位而未改計價數值“300”所致,或者是這300pence在譯本成書的當時也是極昂貴的價值呢?
必竟1 Pound (鎊) = 100 Pence (便士)是1981年以後才修改實行的幣制,而1 British Pound = 1.78 US Dollar(相當於新台幣57元上下)也是最近這幾年的匯率,是否請迪迪羊或者哪位賢能智者針對這一點不吝給予解答指教呢? 哦!1British Pound (英鎊)相當於57元新台幣,那麼300pence不就才一、兩百元新台幣左右而已,那麼是我之前算錯了,真不好意思,不過這麼一來不就又顯得更沒價值了。
感謝迪迪羊的補充說明,這麼說來KJV中譯成的300pence是與300denarii價值相當了,只是關於您內中所提及的這“會換成pence 是因為John Murray在 1875 研究羅馬幣denarii(銀幣)..”令我產生了另一個疑問,這意思是說“300pence”是在1875年才改的嗎?因為印象中KJV的成書年份是1611年吧! 另外也感謝南太平洋天空好藍的回答,謝謝!
不過我想了好久,還是看不懂KJV譯者的那段註解所要表達的是什麼,如果不是您接著寫的這一段『是因為John Murray在 1875 研究羅馬幣denarii(銀幣)原來的價值是84denarii等同於 1pound.』,還真讓人看不出來這300pence的價值在哪裡呢!或許是英國人的話就看得懂吧!就好像中文和合本中翻成30兩銀子,那麼對中國錢幣不熟悉的人也不會明白這是「多大的一個錢」了。
還有,南太平洋的天空好藍的回答中的這一段「羅馬士兵:50底拿/年(難怪約翰會跟羅馬兵說自己有錢糧就當知足…路三14)」,請問您是否少寫了一個零啊!要不然這一年才50底拿的工資,跟您提到的其他職業的工資還有物價比較起來好像並不是很多嘛!這樣的話跟施洗約翰對前來受洗的羅馬士兵說出「自己有錢糧就當知足」應該沒什麼相干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