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是不是有一個部門幫人計算訴訟律師費?

2008-11-19 8:16 pm
政府是不是有一個部門幫人計算訴訟律師費?收費多少和怎樣申請.
更新1:

我想問這個部門是要付款的,他鉿你計算對方訴訟費,而不是交予法庭的司法常務官 ("Registrar"), 由佢去委派一個 "主理訟費評定事聆案官 (Taxing Master) 去計算訟費。

回答 (1)

2008-11-20 12:15 am
✔ 最佳答案
好多時在刑事上訴案或民事訴訟中, 法官會下令 "Costs to be taxed if not agreed." 即係如果勝訢一方要求敗訴一方負責佢嘅訟費 (俗稱 "堂費"), 而法官又同意, 咁假若雙方不能對應賠償嘅訟費金額達成協議, 勝方就要列出其訟費詳情, 再交予法庭的司法常務官 ("Registrar"), 由佢去委派一個 "主理訟費評定事聆案官 (Taxing Master) 去計算訟費. 其計算結果係雙方都要接受嘅.
由Taxing Master 去評定訟費係唔收錢嘅. 可揾法庭嘅司法常務官申請.
但假如你係對你自已嘅律司嘅收費唔同意, 就唔可以揾 Taxing Master. 你要私底下同你律司傾收費. 如果雙方不能就律師費金額達成協議, 就要訴諸法庭或揾香港律師會調解.
參考: Veni - Vidi - Vici

收錄日期: 2021-04-26 11:52:0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1119000051KK0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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