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哥哥成日唔見人, 如果放地產賣樓, 到成交時是否要我哥哥簽署先有效? 有咩方法可以簽定d文件先, 到成交時搵哥哥唔到, 都唔駛怕
2. 如果唔賣, 先做轉名, 手續又點呢?? 要搵香港律師定搵國內律師呢?? 收費又點呢??
更新1:
謝謝你的幫助, 但仍有一點不明白的地方: 1. 如果我現在選擇賣左間屋, 但又未搵到買家, 係唔係仍然可以先去國內任何公証處(最好是該物業所在地區)做一份授權書, 授權某某人全權處理該物業; 包括出售.......係唔係一定要我哥哥本人去.. 2. 你意思是說, 如果我唔賣間屋, 就唔好做轉名呢個動作, 因為日後如要賣出, 會有稅務的問題, 但如果唔轉名...只係delete左哥哥個名呢? 因為間屋係媽媽同佢的, 如果只做取消呢個動作, 日後先賣又有冇問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