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以類聚、人以群分。所以利就可以令人聚合在一起共同作姦犯科, 汲水扁一族便是其中佼佼者了。 想汲水扁一族, 隨他自己外, 上至父母、 親家, 旁至妻子、 妻舅, 下至兒、女、媳婦、女婿, 又甚至往日同僚皆為同一目標 ─錢─ 而共同貪贓枉法, 是名符其實的汲水一族, 考其原因, 是台灣時勢做就這群貪得無厭的人? 還是這班跳樑小丑創做台灣貪婪污濁之風呢?
查當年民進黨首次取得台灣政權, 要從國民黨手中取回黨即是國、國即是黨的台灣資產時, 便曾因劃分不清而擾攘多時, 而前車可鑒, 便導致汲水扁有樣學樣, 公器私用, 國即是家、家即是國了。 殊不知國民黨今時不同往日, 不可以我當年可以做初一, 而你今時可以來做十五, 行鐵腕政策的馬英九, 話之你是前度總統, 無官官相衛支歌仔唱, 一於秋後算帳, 反正有碗話碗、有碟話碟, 你汲水扁及其一族有做過的便需承擔罪責, 一於無面俾。
經一事、長一智, 台灣經陳水扁事件一役後, 可能會把一貫長存於官方及私企的貪污賄賂惡習收歛一吓, 但若要一時間把它全盤取締實有一定的難度, 亦防矯枉過正, 想當年香港初設廉政專員公署而引起的軒然大波便是一例。
所以話, 樓主問從陳水扁的事件,我們學會了甚麼? 答案是 : 戒驕戒貪。 驕字就是無自知之明, 自以為是而不顧後果; 至於貪字不止會變成個貧字, 還會變成個階下囚的囚字, 仲係唔知點寫? 叫汲水扁教教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