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描述警察之職責及工作範籌

2008-11-16 11:54 pm
請描述警察之職責及工作範籌

回答 (3)

2008-11-18 2:15 pm
✔ 最佳答案
警察之職責

章: 232 標題: 警隊條例
條: 10 條文標題: 警隊的責任

警隊的職責是採取合法措施以─
(a) 維持公安;
(b) 防止刑事罪及犯法行為的發生和偵查刑事罪及犯法行為;
(c) 防止損害生命及損毀財產;
(d) 拘捕一切可合法拘捕而又有足夠理由予以拘捕的人;
(e) 規管在公眾地方或公眾休憩地方舉行的遊行及集會;
(f) 管制公共大道的交通,並移去公共大道上的障礙;
(g) 在公眾地方及公眾休憩地方,和公眾集會及公眾娛樂聚會舉行時維持治安;而為上述目的,任何當值警務人員在該等地方、聚會及集會對公眾開放時得免費入場;
(ga) 協助死因裁判官履行他在《死因裁判官條例》(第504章)之下的責任和行使他在該條例之下的權力; (由1997年第27號第75條增補)
(h) 協助執行任何稅務、海關、衞生、保護天然資源、檢疫、入境及外國人士登記的法律;
(i) 協助維持香港水域治安,並於香港水域內協助強制執行海港及海事規例;
(j) 執行法院發出的傳票、傳召出庭令、手令、拘押令及其他法律程序文件;
(k) 提交告發書及進行檢控;
(l) 保護無人認領及遺失的財產,並尋找其擁有人;
(m) 管理及扣留流浪動物;
(n) 在火警中協助保護生命及財產;
(o) 保護公眾財產免受損失或損害;
(p) 在刑事法庭出席,並於有特別作出的命令時在民事法庭出席,以及維持法庭秩序;
(q) 押送及看守囚犯;
(r) 執行法律委予警務人員的其他職責。

警察之工作範籌

因有 (r) 執行法律委予警務人員的其他職責。所以警察之工作範圍十分廣泛,廣泛到基本上非筆墨可以描述
基本上事無分大小,講得出警察都要理,起碼搵人到場了解完,唔關警察事再進行轉介.

2008-11-24 8:42 am
根據香港法例232章<警隊條例>第10條:
警隊的職責是採取合法措施以─
(a) 維持公安;
(b) 防止刑事罪及犯法行為的發生和偵查刑事罪及犯法行為;
(c) 防止損害生命及損毀財產;
(d) 拘捕一切可合法拘捕而又有足夠理由予以拘捕的人;
(e) 規管在公眾地方或公眾休憩地方舉行的遊行及集會;
(f) 管制公共大道的交通,並移去公共大道上的障礙;
(g) 在公眾地方及公眾休憩地方,和公眾集會及公眾娛樂聚會舉行時維持治安;而為上述目的,任何當值警務人員在該等地方、聚會及集會對公眾開放時得免費入場;
(ga) 協助死因裁判官履行他在《死因裁判官條例》(第504章)之下的責任和行使他在該條例之下的權力; (由1997年第27號第75條增補)
(h) 協助執行任何稅務、海關、衞生、保護天然資源、檢疫、入境及外國人士登記的法律;
(i) 協助維持香港水域治安,並於香港水域內協助強制執行海港及海事規例;
(j) 執行法院發出的傳票、傳召出庭令、手令、拘押令及其他法律程序文件;
(k) 提交告發書及進行檢控;
(l) 保護無人認領及遺失的財產,並尋找其擁有人;
(m) 管理及扣留流浪動物;
(n) 在火警中協助保護生命及財產;
(o) 保護公眾財產免受損失或損害;
(p) 在刑事法庭出席,並於有特別作出的命令時在民事法庭出席,以及維持法庭秩序;
(q) 押送及看守囚犯;
(r) 執行法律委予警務人員的其他職責。

如想知多d, 上香港法例網睇下.
2008-11-19 9:33 pm
樓主你可以參考下呢個網,有好多關於呢類問題的討論,希望你可以找到你想要的答案,呢個網有好多現役警官警員作答:


香港警察討論區:http://pcchk.com

收錄日期: 2021-04-23 22:21:0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1116000051KK01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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