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1.如果你有供強積金,沒有特別的原因,不論是不是自僱人仕,都要65歲才可以拿出來用.
2.用永久性離開香港提取強積金,是其中一個特別的原因,但要真的長期離開香港,如果不是就有機會被積金局起訴,案例:
僱員訛稱離港取強積金罪成,一名男子訛稱永久離開香港,向強積金 受託人申請提早取回款項,今日被判罰款八千元。
案情透露,被告陳樹行,5月30日向受託人以永久離開香港為理由,申請提早取回強積金。經積金局 調查後,發現被告人蓄意作出虛假聲明,訛稱永久性離開香港,而實際上他並沒有永久性離開香港
3.取左強積金的錢出來用理由是永久性離港,有機構會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