乒乓球
歷史與發展
乒乓球(Table Tennis)起初是一種輕鬆的社交消遣活動,大概在十九世紀中期起源於英國,當時使用的是臨時拼湊的設備。其後在19O0年,乒乓熱潮(ping pong)蔓延至全球成為時尚的運動。國際乒乓球聯會(ITTF)(
http://www.ittf.com)亦在1926年成立,除負責舉辦每兩年一次的世界錦標賽外,還負責推廣這項運動至全世界每一角落,協調各國的發展。香港乒乓總會(http://www.hktta.org.hk)則於三十年代成立,該會每年都舉辦香港國際公開錦標賽和其他重要國際賽事。1988年在漢城的奧運會,乒乓球正式被列入為比賽項目。
比賽規則
1 發球
1.1 球應放在張開和伸平的不執拍手掌上,球應是靜止的,在發球員的端線之後和台面水平上。
1.2 發球員應把球幾乎垂直地拋起,不得旋轉,離手上升不少於16厘米,並須於從最高點下降時,方可拍擊。
1.3 在擊球前,球和球拍均應在台面水平之上。
1.4 在擊球時,球應在發球員的端線之後,但不能超過身體軀幹離端線最遠的部份。
2 重發球
出現下列情況應判重發球:
2.1 合法發出的球,觸及球網或網柱後才觸及對方台面。
2.2 觸網後被接發球的一方攔擊或阻擋。
2.3 如果接發球員末準備好,但球已發出,而他亦未有企圖去擊球。
2.4 發生了一些運動員無法控制的干擾。
3 一場和一局比賽
3.1 每一場球賽可採用七局四勝制或五局三勝制。
3.2 每局11分,但打到10平後,先多得2分者為勝。
3.3 比賽應連續進行,在局與局之間,可有不超過兩分鐘的休息。
4 發球、接發球方位的次序
4.1 比賽開始前,用擲毫方式選擇,勝方可選擇:發球;接發球;方位或要求負方先選。
4.2 每人輪流發球2分,直至該局結束;若雙方打至10平手,則每人只輪流發l分球。
4.3 在一局首先發球的,下一局則先接發球。
4.4 在完成一局後,或在決勝局中任何一方先得5分,雙方應交換方位。
5 用具及場地
5.1
場地
5.1.1 賽區空間應不少於14米長,7米闊,4米高。
5.1.2 賽區應由75厘米高的同一深顏色擋板圍起。
5.2
球台及球網
5.2.1 球台應為2.74米長,1.525米闊,76厘米高。
5.2.2 台面應為暗色,網高15.25厘米。
5.3 球拍及球
5.3.1 球應無光澤,白色或黃色均可
5.3.2 球拍的大小、形狀及重量均無限制,但底板應平整、堅硬。
5.3.3 球拍的兩面,不管是否用來擊球,應一面鮮紅色,另一面為黑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