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鴉片戰爭對香港的影響
香港主權移交,常簡稱爲香港回歸,指香港主權于1997年7月1日由英國移交至中華人民共和國,結束一百多年的殖民地曆史一事。
英國對香港的管治源于第一次鴉片戰爭,當時清朝戰敗後于1842年簽訂的《南京條約》,將香港島割讓給英國。1860年,清朝再于第二次鴉片戰爭被英法聯軍打敗,簽訂《北京條約》將九龍半島界限街以南部份割讓交由英國管治。1898年,清朝與英國簽訂《展拓香港界址專條》,租借新界99年,至1997年6月30日期滿。這三個條約均爲不平等條約。該三條約決定了今日香港的範圍。1982年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英國政府開始舉行談判香港前途問題,最後在1984年簽訂《中英聯合聲明》,決定1997年7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將成立香港特別行政區,對香港島、界限街以南的九龍半島、新界等一切英國管治的土地行使主權。
雖然《南京條約》和《北京條約》均將香港島和界限街以南的九龍永久割讓予英國,但這並沒有使得這兩片土地永久成爲英國屬地,而是連同新界一並交回中國。香港島和九龍缺乏平地,食水、食物等物資都是由新界或中國大陸供應,不能自給自足;而香港也並沒有因三條條約的分別而妨礙她的整體發展。因此,英國將整個香港交還似乎是理所當然的事情;而英國政府在確定香港主權將移交中國後,也只有極力爭取維持在香港的利益。
大部份香港市民在中英兩國開始詳細談判之前,鮮有考慮香港主權的前途問題。其實自20世紀70年代初起,政府在籌劃地下鐵路、新機場等大型基建項目時,因爲投資回報期需要接近30年而跨越1997年,當時在向國際籌集資金時已受香港政治前途不明的影響。
2.鴉片戰爭對澳门的影響
2008-11-12 14:50:50 補充:
澳門是中國的領土,16世紀中葉以後,逐步被葡萄牙人占領。葡萄牙占領澳門是一個複雜、漸進的曆史過程,可分爲入據、"租居"、侵占和擴張等四個階段。1553-1571年爲葡人入據澳門階段,1572-1848年爲葡人"租居"澳門階段,1849-1887年爲葡人侵占澳門階段,1887-1910年爲葡人進一步擴張階段。
一、葡人入據澳門
2008-11-12 14:51:35 補充:
從15世紀初起,爲了尋求黃金與香料以及傳說居住在東方的基督教王約翰及其王國,葡萄牙人在國家政權的推動和支持下,開始了以探索東方航路爲主要內容的海外擴張活動。明朝正德九年(1514年),葡萄牙人首次出現在中國南海之濱,歐維士(Jorge Alvares)乘船抵達廣東東莞縣的屯門(現在香港境內),進行香料貿易。
早期來華的葡萄牙人采用暴力手段進行殖民掠奪,不可避免地與明朝政府發生了軍事沖突。1518年,西芒·安德拉德(Simao de Andrade)率三艘船只抵達屯門。他擅自在屯門建屋樹柵,修築炮台。
2008-11-12 14:51:46 補充:
又像對待非洲黑人一樣對待中國人,驅趕商船,擄掠船員,奪其財貨;縱容部下搶劫百姓,蹂躏婦女;還勾結內地奸民,掠買人口,激起中國人民憤恨。1521年,廣東巡海道副使汪宏進駐與屯門僅一海之隔的東莞南頭鎮,並以50艘戰船對屯門形成半圓形包圍圈,向葡軍發動了進攻。汪宏指揮果斷,戰術靈活,葡軍雖然有遠征隊到來加入作戰,仍然傷亡慘重。葡萄牙殖民者只得抛棄部分船只,僅乘三艘大船趁黑夜潛逃。次年,葡萄牙又派出艦隊來到中國南海地區,與中國水師在新會西草灣一帶相遇。
2008-11-12 14:52:05 補充:
中方拒絕葡方重返屯門的要求,雙方發生激戰,中國水師再次獲勝。此後,葡人在浙江甯波府屬、位于舟山群島的雙嶼港建立居留地,進行大規模的走私活動。1548年,浙江巡撫朱纨下令進攻雙嶼港,將那裏的建築物及港內船只一概焚毀,並用木石將港口填塞。
屯門之役、新會西草灣之役和雙嶼港之役使葡萄牙人認識到中國國力強大,不能輕易用武力征服,他們因而改用行賄等手段,以求在中國沿海取得立足之地。
2008-11-12 14:52:24 補充:
關于葡人入據澳門的由來,明朝萬曆年間郭非在《廣東通志》卷六九《外志·澳門》條中寫道:"嘉靖三十二年,舶夷趨濠鏡者,托言舟觸風濤縫裂,水濕貢物,願暫借地晾曬。海道副使汪柏行徇賄許之,時僅篷累數十間,後工商牟奸利者,始漸運磚瓦木石爲屋,若聚落然。自是諸澳俱廢,濠鏡獨爲舶薮矣。"
關于葡人怎樣同海道副使汪柏打交道,1556年1月15日,葡萄牙船長索薩(leonel de Sousa)在致葡王若奧三世(Loao Ⅲ)的兄弟路易斯親王(D.Luis)的信中說:"我在1552年曾乘商船往中國。
2008-11-12 14:52:37 補充:
在業務上沒有多大進展,因爲葡人被侪于佛郎機之列,禁止利用中國港口。我命令在中國海上的葡人不要登陸,並且不要做任何對抗中國人的事情。
然後進行和平談判,葡人答應繳納各種關稅,所有葡人都同意這種協定……由于最初葡人不准居留在中國,早時達成這種協定是不可能的。爲了達成這種協定,訂定葡萄牙人不是滿剌加人慣常叫我們的佛郎機。""和平協定以及繳納各種關稅是由廣州城海道副使的命令決定的。"(注解:J.M.Brage,The Western Pioneers and Their Discovery of Macao, Macao,1949,pp.84-85.)
2008-11-12 14:53:09 補充:
郭非《廣東通志》說汪柏"徇賄許之",可從索薩的信中找到蛛絲馬迹。索薩提到阿爾梅達(Simao de Almeida)對他的幫助,旅途往返、送禮和其他用途,使阿爾梅達用了一大筆錢。汪柏很可能是接受了賄賂。他分明知道葡人是佛郎機,爲什麽又要訂定他們不是佛郎機才許通貿易?這顯然是有意欺瞞朝廷,極可能是因爲受了葡人的賄賂,才竭力爲其遮瞞。 二、葡人"租居"澳門
1572年,葡萄牙人開始公開向中國政府繳納地租,澳門曆史進入葡人"租居"澳門階段,直至1849年葡人拒絕繳納地租爲止。
據葡方文獻記載,地租起源于對海道副使的賄賂,大約在1572年以前10年或12年已經開始。
2008-11-12 14:53:30 補充:
這一年,葡人通事貢薩爾維斯(Pedro Crongalres)前來向海道副使送禮,談及葡人又帶500兩來交納地租。由于當時有其他官員在座,海道副使便說,這筆款是交國庫的,要彙寄給提舉。從此這500兩錢款便作爲地租交收(注解:Montalto de Jesus,Historic Macao,Hong Kong,1926.)。
澳葡由原來無地租變爲每年正式向中國政府繳納地租500兩,是澳門領土屬于中國的明證。直到1848年,葡人一直向中國政府繳納地租,正是對中國在澳門的主權的承認。地租銀的形成和規範化,還說明廣東官府在事實上已承認居澳葡人的所謂"租居"地位。
2008-11-12 14:53:49 補充:
在葡人"租居"澳門的270多年內,明清政府對其采取"建城設官而縣治之"的方針,設置管理澳門的機構和官吏,制定有關法規,嚴加軍事防範,派遣政府要員巡視,行使中國對澳門的主權。
明朝政府在澳門設有提調、備倭、巡緝等官員,這些官員統稱"守澳官"。澳門的主要行政司法等職能,則由香山縣知縣主管。他對居澳中外居民具有廣泛的管轄權,諸如編查中外居民的保甲戶口、核准澳中房舍的修建拆毀、征收澳內村民田賦及葡人地租、審理中外居民之間的民事及刑事案件、發布各項行政命令、緝解內地逃犯、查驗出入港口船只,等等。
2008-11-12 14:54:08 補充:
雍正八年(1730年),兩廣總督郝玉麟等因澳門中外居民日衆,距縣遙遠,知縣縣務殷繁,不能兼顧,奏請設香山縣丞一員,作爲分防澳門縣丞。乾隆九年(1744年),清政府將肇慶府同知改設爲廣州府海防軍民同知,通稱澳門同知,移駐前山寨。至此,以澳門同知爲最高實際負責官員,與香山知縣及縣丞互相協調,共同管理澳門事務,構成鴉片戰爭前清政府管治澳門的體制。
在關稅征收方面,康熙年間,清政府在澳門設立粵海關監督行台,作爲粵海關監督巡視澳門駐紮之所。其後澳門作爲海關屬下的七處總口之一,下轄關閘、大碼頭、南灣和娘媽閣四小口,居于與省城大關總口同等重要的地位。
2008-11-12 14:54:21 補充:
明清兩代政府根據澳門各個時期的不同情況,制定了多個具有法規性質的章程和條例,責成"租居"澳門的葡萄牙人遵守。例如,萬曆四十一年(1613年),海道副使俞安性和香山縣令但啓元巡視澳門後,針對葡人的違法行爲制定了《海道禁約》。乾隆九年(1744年),首任澳門海防軍民同知印任光訂立和頒布了《管理澳夷章程》7條。乾隆十四年(1749年),澳門同知張汝霖和香山縣令暴煜議定《澳夷善後事宜條議》12條。
在行使司法審判權方面,中外居民之間的糾紛,乃至刑事方面的案件,亦由中國官吏依照中國法律審理裁決,並饬令澳葡當局遵照執行。
2008-11-12 14:54:36 補充:
除依據法規對居澳葡人實行日常管理外,爲防止澳門葡人嘩變,明清政府還采取了嚴密的防範措施。萬曆二年(1574年),明朝政府在扼守澳門與香山縣咽喉的地方蓮花莖建立關閘。關閘爲中國傳統的古城樓建築,有中國官兵把守,規定時間開放,以便利彼此間交易。
數百年間,明清多位封疆大吏巡閱澳門,傳達中央政府對在澳葡人的政策,並處理重大問題。明朝萬曆四十二年(1613年),兩廣總督張鳴岡派遣海道副使俞安性、香山縣知縣但啓元巡視澳門。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春,工部尚書杜臻、內閣學士石柱在兩廣總督吳興祚、廣東巡撫李士祯陪同下,曾在澳門巡視兩天。此後,廣東官員對澳門的巡視十分頻繁。
2008-11-12 14:54:51 補充:
1839年9月3日,欽差大臣林則徐與兩廣總督鄧廷桢巡閱澳門,可以說是明清官員巡閱澳門的高潮。
對澳門的葡萄牙居留地,明清政府在行使中國管治權的同時,默許葡人有一定的自治權利。居澳葡人在遵守中國法律,接受中國官吏管治的前提下,按照古希臘城邦、西歐中世紀自治城市以及葡屬海外領地自治的傳統,設立具有行政、司法、財政等職能的自治機構議事會,在其管轄的範圍內管理葡人的內部事務,實行葡式的政治法律制度,並由葡萄牙政府和葡屬印度政府核准這種自治權利。
在"租居"澳門的270多年內,葡人基本上能夠服從中國政府的管轄,但也有違反中國政府法令的擴張意圖和行動。
2008-11-12 14:55:53 補充:
例如,1605年前後,居澳葡人通過賄賂守澳官員,並不經過中國高級官員的允准,擅自修築軍事工事。他們先後建成控制南灣的伽思欄炮台和南環炮台,位于媽閣廟附近、控制北灣的小炮台,還在1616年開始修建俗稱大炮台的三巴炮台,並于1622年完成北起大炮台山麓、東抵伽思欄炮台附近海濱的一段城牆。當時澳門面臨其他西方殖民者入侵的危險,確有設防的必要,但葡萄牙人未經允准擅建城牆和炮台,嚴重違反了明朝政府的有關規定。
又如,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葡萄牙殖民大臣卡斯特羅(Martinho de Melco e Castro)以女王瑪麗亞一世(Maria Ⅰ)的名義,
2008-11-12 14:55:59 補充:
頒布《王室訓令》,將前此葡人爲中國趕走海盜,獲得澳門作爲酬勞的謠傳加以發揮,說成是葡人趕走了整個香山地區的海盜,從而占領了澳門,發生爭議的葡人對澳門的主權,建立在征服權利的基礎上,是由葡人流血得來的,指責清政府頒布的《善後事宜條議》完全摧毀了基督教義及葡萄牙王室的主權。這是葡人入據澳門200多年來,葡萄牙政府在澳門問題上對中國主權的第一次公開挑釁。他們顛倒黑白,以"征服者"的姿態,指責中國政府管理澳門的法令侵犯了葡國的"主權"。《王室訓令》頒布後,澳葡當局拒不服從中國政府管理的事例增多,並多次提出改變清政府對澳門的管治體制的要求,但未能得逞。
2008-11-12 14:56:32 補充:
三、葡人侵占澳門
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中國在鴉片戰爭中失敗,英國強迫清政府簽訂了近代中國第一個不平等條約中英《南京條約》,香港島正式割讓給英國,並開放廣州、福州、廈門、甯波、上海五口作爲通商口岸。1844年,清朝欽差大臣耆英與美國公使顧盛在澳門望廈村普濟禅院簽訂了中美《望廈條約》。同年,耆英與法國公使拉萼尼在澳門進行談判後,在廣州簽訂了中法《黃埔條約》,並由拉萼尼使團進行交涉,迫使道光帝頒布了弛禁天主教的上谕。這一切,都對中葡關系和葡占澳門産生了深刻的影響。
鴉片戰爭前,葡萄牙人居留地只占澳門半島一小部分,面積不足兩平方公裏,處于中國政府的管轄之下。
2008-11-12 14:56:57 補充:
澳葡當局僅對居澳葡人享有一定的管理權,無權管理居澳華人。鴉片戰爭以後,在英國侵華取得進展的影響下,葡萄牙政府處心積慮破壞中國對澳門的管轄權,竭力改變將近三百年時間形成的澳門的曆史地位,以實現其完全控制整個澳門地區的目的。鴉片戰爭結束後的幾年內,葡國政府多次派遣代表與清政府談判交涉,但在主權問題上未能取得任何實質性的進展。
接受葡國政府委托,葡萄牙著名的外交史專家聖塔倫子爵千方百計爲葡萄牙對澳門擁有主權尋找曆史依據。
2008-11-12 14:57:22 補充:
但他在1845年7月4日完稿的《關于葡萄牙人定居中國澳門的備忘錄》中,不得不失望地寫道:"從我們所掌握的有關澳門這一居留地的資料來看,我們並沒有通過征服而擁有對那座城市及其領土的權力,否則的話,那座城市就不會在每年年初向(中國)皇帝繳納地租了。不能憑(澳門)現有的所有那些條件就說她是一個殖民地,也不能說她是中國人贈送給葡萄牙人的。時至今日,我們沒有看到任何有關這一問題所訂立的君主之間或政府之間的協議的記載。""通過對我們掌握的多種說法分析得出的最有利的結論是:葡萄牙澳門居留地是中國人對居住在那兒的我國商人的一個持續租讓的結果。"(注解:葉志良:《澳門曆史的轉折點--亞馬勒政府》,
2008-11-12 14:57:50 補充:
澳門大學葡文學院1998年版,第8頁。)
與清政府談判交涉未能取得實質性進展,曆史依據又找不到。在這種情況下,葡萄牙政府決定任命一個他們認爲"可有效執行既定政策的總督"--海軍上校阿瑪勒(Joao Ferreiro do Amarol)前往澳門,強行推動侵占澳門的政策。1846年4月阿瑪勒上台後,肆無忌憚地采取了一系列破壞中國領土主權完整的步驟,竭力改變將近三百年時間形成的澳門的曆史地位,將澳門和居澳華人強行置于葡萄牙的殖民統治之下。阿瑪勒的侵略擴張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
2008-11-12 14:58:13 補充:
1)強行征稅、編立戶籍
1846年9月12日,阿瑪勒上任不到半年,便貼出告示,要求灣泊澳門的船只到港務局登記,每只每月納稅1元,即快艇月鈔。根據中國政府管理澳門的規章,澳葡當局根本沒有向居澳華人征稅的權力,因此,這種措施引起華人船主、艇戶的強烈反抗。阿瑪勒動用武力鎮壓,造成船民8人喪生,20多人重傷。後來澳葡當局對華人鋪戶進行編號、登記,估算實力,命這些鋪戶納稅6元、24元、80元、120元不等。一些華人貼出匿名揭帖,反對澳葡當局逼交稅款。阿瑪勒發出告示,聲稱如果有人膽敢張貼類似的煽動性文字,一旦發現,立刻逮捕,格殺勿論。
2008-11-12 14:58:33 補充:
1848年12月20日,阿瑪勒借口防止遊手好閑者湧進澳門,命令居澳華人進行戶籍登記,侵奪中國政府對居澳華人的管轄權。
(2)擴展地界
明末葡人入據澳門以後,長期居住在澳門半島中部的三巴門與水坑尾以南、以澳門舊城牆爲界的地區。城牆以北至關閘一帶的土地、澳門四周的水域、青洲島、對面山及凼仔、路環、大、小橫琴等外島,都不屬于澳門葡人居留地的範圍。
清代澳門葡人多次要求擴展地界,均遭到中國政府拒絕。阿瑪勒對其前任的做法不以爲然,認爲擴展地界完全沒有必要與中國政府商量。
2008-11-12 14:58:49 補充:
他利用澳門華人在船民抗稅事件後余悸未消之機,擅自決定在三巴門圍牆至關閘之間開辟一條馬路。他認爲,馬路一旦修成,葡萄牙人的勢力自然就會隨之延伸,關閘之內的土地毫無疑問就屬于葡人了。1848年,他們便築成了這條馬路。築路過程中,約有700余座華人墳冢被遷走,未及遷走的一律平毀,有些骨骸暴露,有些屍骨被扔入大海,激起了華人的極大憤慨。當年4月1日,阿瑪勒還下令將圍牆至關閘之間的華人田地全部收歸澳葡當局所有。面對阿瑪勒的挑戰,澳門同知並未采取針鋒相對的行動,關閘內的村民們被迫向澳葡政府換取新的地契。
2008-11-12 14:59:06 補充:
1847-1849年,阿瑪勒多次派人對舊界牆以北的中國村莊"編號、豎界、勒收地租",每畝約收銀二三元,每屋收租銀不等。從此,澳門半島北部被納入澳葡當局的管治範圍。
1847年5月,阿瑪勒突然通知耆英,將在凼仔修建一座碉堡,用來防禦海盜,並很快派人築成一個供五六名士兵駐紮的碉堡。9月9日,葡萄牙人在碉堡上懸挂了葡萄牙國旗。1848年,澳葡當局命令凼仔港監制定了當地行政管理的第一部規章。葡萄牙人就這樣運用欺騙手段在凼仔建立了據點。
2008-11-12 14:59:21 補充:
(3)封閉中國在澳海關
1849年初,阿瑪勒利用中英兩國爲廣州入城問題發生激烈沖突的機會,決定封閉澳門粵海關。3月13日,阿瑪勒下令正式封閉粵海關關部行台,命令警察拆除一切有關中國海關的標志。澳門首席翻譯公陸霜率領衛隊執行這一命令,封閉了中國在澳門的海關,並砍倒了懸挂在關部行台門前的中國旌旗,封存了大量財産。
(4)拒絕向中國政府繳納地租
從1572年到1848年的270多年裏,葡人每年正式向中國政府繳納地租500兩。地租銀的數量並不大,但它是澳門領土屬于中國的明證,是中國對澳門行使主權的重要標志之一。阿瑪勒十分懂得地租銀的重要意義,將拒絕向中國政府繳納地租作爲侵略擴張的一項重要措施。
2008-11-12 14:59:35 補充:
1849年初,香山知縣依照慣例派人來澳門催收地租,阿瑪勒以"只與佐堂和兩廣總督發生關系或文書往來的原則"爲借口,拒絕交納地租。此後葡人不再向中國政府繳納地租銀。 澳督阿瑪勒的侵略擴張活動激起了中國官民極大的憤怒。1849年8月22日晚,他被義士沈米(沈志亮)等愛國青年刺殺。阿瑪勒事件後,因外患叠起,內亂困擾,清廷無暇過多顧及澳門,葡萄牙人繼續采取蠶食擴張行動,逐步實現其侵占整個澳門地區的既定目標。經過鴉片戰爭後大約30年的蠶食擴張,到1887年爲止,澳葡當局已大致侵占了今日澳門地區的疆域,亦即清朝官員所稱的"原租之界"(圍牆以內)、"久占之界"(關閘以內)與"新占之界"(凼仔、路環)。
2008-11-12 14:59:58 補充:
此外,澳門附近的水域也由中國獨管變成葡人獨占了。但清政府從未承認葡人對中國在澳門的主權的侵奪,1858年署理澳門同知馬增頤還巡視過澳門半島上的望廈等村。
爲使對澳門的侵占擴張合法化,葡萄牙政府千方百計地與清政府訂立條約。1862年8月13日,中葡雙方在天津草簽了中葡《和好貿易章程》。葡方全權代表利用清朝官員對國際法的無知,在條約文字上大做手腳。如條約第九款雖同意清政府在澳門設官,但"其職任、事權得以自由之處,均與法、英、美諸國領事等官,駐紮澳門、香港等處各員,辦理自己公務、懸挂本國旗號無異
2008-11-12 15:00:18 補充:
。"(注解:王鐵崖:《中外舊約章彙編》第1冊,三聯書店1957年版,第188-189頁。)根據此項規定,中國駐澳官員不過是一個專管通商貿易的領事,並非行使管轄權的地方官員,而按國際法只有在外國領土上才設領事,葡萄牙人以此來暗示澳門並非中國領土。又如在中文版本中有"大西洋國大君主現即谕令澳門官員實心出力幫同防備該處,或有損害大清各國情弊,必須時時加意籌辦"等表明中國對澳門擁有主權的字樣,但葡文版卻刪去"幫同防備該處"一句,這實際上是取消了澳門是中國領土的含義。
該條約兩年後換約時,清政府已改換薛煥等對洋務較爲熟悉的人擔任總理衙門大臣。
2008-11-12 15:00:38 補充:
他們重新翻閱和約文檔,在換約談判中,提出要對條約第九款進行修改後再換約,聲明在澳門所設的官員應遵照從前的舊規稽查收稅,且澳門本系中國領土,與英、法、美諸國領事官駐紮之例不同。此語擊中問題要害,令葡方陰謀不能得逞。雙方經多次辯論仍未能達成一致意見,換約終未進行。
兩國停止有關中葡《和好貿易章程》的換約交涉後,葡萄牙人一直沒有停止過誘迫清政府承認葡占澳門的活動。每當清政府面臨西方列強的軍事威脅,葡人都會大談澳門主權問題。
2008-11-12 15:00:57 補充:
在中法戰爭爆發前的1882年,葡人再次要求與清政府訂立與1862年條約相仿的雙邊條約。清政府這時已非常清楚葡萄牙是個貧弱的國家,根本不打算與之訂立條約。但是1884年爆發的中法戰爭改變了清廷的看法。
1884年夏天,一批法國人在澳門招兵買馬。此時,有消息說,法國與葡萄牙曾有密約,澳葡當局答應法國可自澳門經廣東陸路攻打廣州。事成之後,法國將所有澳門地界贈與葡國作爲酬勞。1885年,葡國議會討論了以澳門和葡屬幾內亞交換法屬剛果的提案,雖未獲通過,但表明葡萄牙已有這種打算。
2008-11-12 15:01:26 補充:
同年,葡萄牙駐上海總領事賈貴祿(J.J.Coelho de Carvalho)妄稱葡萄牙與中國未定條約,可以不守局外中立之例,大有讓法國利用澳門之意。這就迫使清廷不得不考慮法占澳門是否比葡占澳門對兩廣地區危險更大。
這時英法兩國在世界範圍內爭奪殖民地的矛盾十分激烈,如果澳門被法國占領,英國占領下的香港將面臨與法國的競爭。因此,英國人認爲,讓澳門留在葡萄牙手中對自己更爲有利。于是,英國人決心幫助葡萄牙人,誘使中國承認葡國占領澳門的權利。而清政府提出的鴉片稅厘並征給英國人提供了可乘之機。
19世紀80年代,清政府國庫空虛,創設海軍和興辦洋務又急需巨款。爲了解決財政困難,清廷決定對鴉片實行稅厘並征。
2008-11-12 15:02:56 補充:
香港是鴉片走私的中心,實施稅厘並征,必須得到港英當局的協助。爲此,1885年5月19日,清廷派出江海道邵友濂和海關總稅務司赫德(Robert Hart)前往香港談判,擬定鴉片稅厘並征和緝私的具體辦法。談判中,港英當局提出,此事必須以澳門答應同樣辦理爲前提。作爲英籍海關總稅務司,赫德出于增加薪俸及奪取常關權利的個人目的,也爲了維護英國在遠東的利益,熱衷于促成此事。
1886年7月21日至8月14日,受清政府委托,赫德三次往返港澳之間,與即將離任的澳督羅沙(Thomaz de Roza)磋商葡萄牙在澳門協辦鴉片稅厘並征事宜。
2008-11-12 15:03:16 補充:
羅沙提出永遠駐紮和管理澳門,租用或割讓對面山(指拱北)及馬骝洲等三島,並關閉澳門附近的關卡等無理要求,以此作爲協助征稅緝私的條件。 赫德完全同意羅沙損害中國主權的要求,于8月10日擅自與羅沙達成《擬議條約》,其中最重要的四款爲:1中國"允葡萄牙國駐紮管理"澳門及澳門所屬之地;2中國停撤澳外關卡及巡船;3葡萄牙幫助中國征收洋藥稅項;4葡萄牙可駐紮對面山等三島。
2008-11-12 15:03:51 補充:
10月,赫德向總理衙門呈遞報告,編造理由說服清廷同意這些條款:在條約內注明葡萄牙"駐紮管理"這幾個字,"只系將多年相沿之事,作爲固有之事,該國並不能從若等字樣內另生別事";停辦澳外關卡,只是使廣東地方少得稅厘,"然不停辦,則國家少一稅厘並征之益,何得因小失大";對面山一地,對中國無用,有條件地"讓借與葡萄牙管理",可使葡萄牙不致廢弛有關洋藥的專條,並且"于澳門地方安撫事宜,聞有關系"(注解:中國近代經濟史資料叢刊編輯委員會編《中國海關與中葡裏斯本草約》,科學出版社1959年版,第7頁。)。 在清政府內部,各種勢力對談判的態度不一。
2008-11-12 15:04:24 補充:
以北洋大臣李鴻章和慶親王奕FDC7爲首的一批官員,急于從稅厘並征中獲得更多的財政收入,主張接受赫德損害中國主權的建議,同意以澳門地位條款來換取澳葡當局對稅厘並征的合作,但反對葡萄牙占領拱北的要求。以曾紀澤爲首的一些官員則持反對意見。曾紀澤提出必須修改《擬議條約》,並提出三個替代方案:1中葡條約中完全不提澳門,一切任令照舊,葡萄牙得到條約,中國得到征稅合作;2中國同意將澳門永久租給葡萄牙,不收租金;3中國同意葡萄牙可以像以前那樣治理澳門,但葡萄牙必須向北京進貢關平銀500兩。三者擇一(注解:《中國海關與中葡裏斯本草約》,第3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