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大律師陸偉雄表示,若有人公然呼籲他人讓自己非禮或性交,無論事主是否成年、雙方是否同意,均已屬違法。
律師﹕有違公眾道德
他解釋,由於法例背後的理念認為16歲以下未成年人士「未懂性」,沒有能力保障自己,即使他們同意讓人非禮或性交,法理上仍不能視為同意,以保障他們免被他人利用,若雙方有實質行動,發起人更會面對非禮或強姦罪名。
陸偉雄又指出,即使雙方均為成年人,而且同意性交,但雙方的協議在某程度上已違反了公眾道德,法律亦不能容許社會鼓吹這些風氣,故同樣被視為犯法,有可能被控以有違公德罪。他續指出,任何人士透過互聯網作以上呼籲,即使沒有付諸行動、只屬開玩笑性質,亦屬干犯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名,故他奉勸公眾不應在網上發布有關言論。
問題: 任何關於性方面既言論都唔可以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