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經常說學生要有學生樣所以管制學生髮式
從以幾點真想不出理由
頭髮屬於個人自主的權利,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的規定來規範個人對於髮式的選擇,任何限制基本權利之事項,須有「法律」明訂或政府授權。髮禁作為規定成員之髮式標準,對違反標準者將予以懲戒,甚至有退學處分的可能,明顯限制學生之權利。
「教育署」及「法律條文」亦無明文規定學生髮式,學校完全恃強凌弱。
有關髮式的校規總是覺得學校有點自欺欺人,同學書包一般藏有梳子及頭髮造型產品待放學後使用。
燙髮已經有數十年歷史,染髮亦已經被大眾所接受,頭髮造型產品現在幾乎已經是一種生活必須品;還有女生永遠步入校園前一刻才紮好辮子,走出學校大門辮子又變成披頭散髮。
若果學校是為了不想變成"時尚、潮流的競技場",遏止過分的奢華風氣,為什麼不限制書包款式及穿著名牌的行為只局限髮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