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法字為何是水部,而且發音和右邊的組成部分去相似性低?

2008-11-05 4:43 pm
法律的法字為何是水部,而且發音和右邊的組成部分去相似性低?

回答 (1)

2008-11-08 1:01 am
✔ 最佳答案
法字不見於甲體文,最早見於銘文,古寫成「灋」,從水、廌、去,普遍應為是會意字,「去」不為聲符。隸變後,省去「廌」,剩下的就是楷體的「法」。至於為何要從水,就要綜觀整個字形結構的意義,可惜本人參考過的相關文章,見解莫衷一是。
東漢的《說文解字》「灋:刑也。平之如水,從水。廌所以觸不直者去之,從廌去。法,今文省。佱,古文;廌:解廌獸也,似牛一角,古者決訟,令觸不直者。象形,從豸省,凡廌之屬皆從廌。」《說文》認為,法是公平若水的,廌是一種獨角獸,專撞其身不正之人,用以判決訟案,把不正者去之。
為法平如水,語見於《莊子.德充符》載孔子的應答「『何謂德不形?』(孔子)曰:『平者,水停之盛也。其可以為法也,內保之而外不蕩也。』」
觸不直者去之,可能源自《墨子.明鬼》載的一個故事「齊莊君之臣有所謂王里國、中里徼者,此二子者,訟三年而獄不斷。齊君由謙殺之恐不辜,猶謙釋之,恐失有罪,乃使之人共一羊,盟齊之神社,二子許諾。於是剄羊出血而灑其血,讀王里國之辭既已終矣,讀中里徼之辭未半也,羊起而觸之,折其腳,祧神之而槁之,殪之盟所。當是時,齊人從者莫不見,遠者莫不聞,著在齊之春秋。」
大意是說齊莊王有兩個臣子王里國和中里徼在鬧官司,維持了三年而無法問斷。莊王則令兩人在神社起誓。於是刎了一頭羊,把血灑出,讀王里國的誓辭完畢,再讀中里徼的誓辭期間,那頭羊跳了起來直撞中里徼,折他的腳,廟神顯靈,當場殺死中里徼。此事遠近皆知,更記於齊國史書之中。
《說文》的解釋跟《墨子》的故事十分相似,不過廌是何許神獸?《墨子》說的是羊,《說文》說是似牛一角(犀牛),漢以來,還有更多說法指出一種能別曲直的神獸,稱為解豸,也許就是《說文》所說的解廌,但據解豸的描述,不是獨角羊就是獨角鹿。
《漢書.司馬相如傳》「解豸似鹿而一角,人君刑罰得中則生於朝廷,主觸不直者,可得而弄也。」顏師古注引三國時張揖之說,及《異物志》都有相類記載。王充《論衡》質疑這樣的說法「獬豸者,一角之羊,性識有罪。皋陶治獄,有罪者令羊觸之。按古有此神獸,非必皋陶賴之聽獄也。」
近代一般認為偏旁「廌」是鹿,理由是,「鹿灋麗麒麟」等的古文都有鹿的象形,當可應為都是鹿之屬。
《說文》的解釋建基於廌能別曲直的傳說,若傳說真的源自《墨子》的故事反而成為該說的破綻,《墨子》的故事後代輾轉相傳,不期然的羊變成了專門判案的廌,廌就不可能倒過來成為造灋字的原素。也有人直指「神獸別曲直」本來就是無稽之談,就算《說文》解釋跟《墨子》的故事不過同雷,仍然不能服人。但是,否定《說文》說法之餘,還沒有一個公認的解釋。
《文字源流淺說》康殷
該文推測灋字可能表示沉獸,或誘廌,造字原意未詳。又認為其中「去」不是離去的意思,而是呈人抱器皿之狀。舉出出土文字「勿灋朕命」中灋通廢字,理由是經典多作「勿廢朕命」。法之意義只是引申或假借而來。(假借是指有音有義而無字形可書,借一同音字來把音義寫出來。)
《“廌”是麋鹿,“法”是流水》卜安淳
該文認為灋字的原始義是流去。「去」指人與人物的違離;「廌」指在奔走中膽小的麋鹿;「水」從來帶有「流去」的含意。水流是永恒,鹿奔是自然,三個部件帶出的是自然的規律,後引申為法度。
《圖說漢字密碼──民生文化篇》唐漢
該文認為廌是在水中的水牛,「去」是人離穴的意思,意謂人效法動物游泳,本義為效法,引《商君書.更法》「治世不一道,便國不必法古」,後引申為標準、法度。
《“灋”意考辨──兼論“判決”是法的一種起源形式》胡大展
該文支持《說文》對廌的解釋,理由是,古人的思維不能以今人法治觀念相看,古人求神判決不是稀奇的事。灋字反映古代神判的方式,《墨子》的故事只是其中一例。該文又認同《文字源流淺說》「去」呈人抱器皿之狀,又指東方各國有以河神判事,物沉為罪,浮為無罪的通例(原文沒有舉例),認為灋字是神判的描繪圖。
《商周古文讀本》劉翔、陳抗、陳初生
該文舉出灋字在銘文中的意義,但沒有深入解釋字形結構的關係,因其主要是翻譯甲骨文和銘文中的篇章。
《中山王 壺》「(鑄)為彝壺,節于(禋) (齊)可灋可尚。」文中灋指效法,按《周易.繫辭上》「崇效天,卑法地」。
《大盂鼎》「灋保先王」意謂大保先王,文中灋通廢,大之意,按《詩經.小雅.四月》「廢為殘賊」《爾雅.釋詁》「廢,大也。」
《師酉‘皂殳’》「敬(夙)夜勿灋朕命。」文中灋通廢,背棄之意。按《詩經.大雅.韓奕》「纘戎祖考,無廢朕命。」
個人認為,《說文》對廌的解釋未至於毫不足取,商周人事無大小都以占卦決定,又常常神化動物,只是解字者往往像評畫般各有觀點。灋字結構沒有一個必然的邏輯關係貫穿,憑水、廌和去就可以產生無限聯想,如其解釋無法在銘文「灋保先王」「勿灋朕命」中解得通,原始義不宜貿然蓋棺論定。倒不如《商周古文讀本》從實例解釋可見的意義,或《文字源流淺說》說「原意未詳」來得客觀。

法字銘文:

圖片參考:http://photo.pchome.com.tw/s03/e/t/etymlouis/book1/p122604742922.jpg

鹿字銘文:

圖片參考:http://www.chineseetymology.org/CharacterImages/Bronze/B10000/b14700/b14721.gif


去字銘文:

圖片參考:http://www.chineseetymology.org/CharacterImages/Bronze/B00000/b07700/b07700.gif



2008-11-07 17:10:21 補充:
第一句更正:法字不見於甲骨文...

2008-11-07 21:56:02 補充:
法字銘文:
http://photo.pchome.com.tw/etymlouis/122604742922/


收錄日期: 2021-04-15 19:4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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