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對方從內側車道切入外側沒有注意
(對方堅持說有打方向燈但是我門都沒看到)
造成我朋友擦撞到他的車打滑
之後朋友因為傷勢不嚴重
大多是外傷
僅再醫院觀察6小時便出院
但是對方完全不聞不問
(連最基本打個電話問傷勢都沒有)
連我們主動打去要處理都一副愛理不理的樣子
因為我門都是學生
不太懂這方面的事,所以想請教
PS我朋友當天是騎重機但是只有輕型駕照會有影響嗎?
我們看醫生跟修車的部份都有留收據跟發票
跟怎麼跟對方要求理賠?
更新1:
我們有報警 但是警察處裡的有點草率 但是我們全程都有錄下來 也有把雙方的距離損傷狀況拍照 是沒有錄到對方有方向燈 對方說 是下來看才關的.... 我想知道有沒有哪些法規可以引用.... 我們本來想不嚴重就算了 但是對方態度太惡劣所以才會堅持要求賠償 我朋友剛摔倒失去意識他一直說要把車遺走 是我們堅持不讓他動才沒得逞 我朋友剛清醒意識還沒恢復他就一直逼我朋友承認是我朋友騎快車撞到他... (我們是一群人一起去車都跟很緊跟本不可能)
更新2:
對方都說要談.... 但是一直拖延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