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破產令期內是否可以存款對條例有否抵觸

2008-11-05 1:45 am
本人近申請破產已獲接納,為期四年,現有問題請有此知識之
人仕多多賜教,在破產期內是否可存款對條例有否抵觸?破產
管理處是否會查(日後),因我友人近歸還四仟多元於本人(支票)


02.11.2008.

回答 (1)

2008-11-05 5:53 am
✔ 最佳答案
理論上閣下的這筆金錢收入,應該要上繳給破產管理主任處理的,不能私下當自己的錢使用,在破產期內所有收入都要向破產管理主任申報,由他按你的個人情況而決定你的生活費數目。而且你如果無破產管理主任的授權,你應該是無銀行戶口可用的,因所有銀行戶口在你提出破產呈請時已被凍結和取消。
假設你不欲將這筆款項上繳,最好就叫你朋友給你現金!

2008-11-04 21:55:21 補充:
假設你的朋友還現金給你,即無銀行過數或支票兌現紀錄,那你的朋友不舉報你,而你又無申報,破產管理處當然查不到這事!


收錄日期: 2021-04-25 2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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