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澳門出生的丈夫和兒子成為香港永久居民

2008-11-04 7:38 pm
我在澳門出生,持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証,20年前與一名澳門人結婚,育有一兒子現年17歲,三人長期居住在澳門。沒有在港居住和入息等証明,本人是否有資格申請丈夫和兒子(18歲前)成為香港永久居民? 有甚麼途徑和手續呢?

聽聞若在近3年內沒有任何在港居住、入息等証明,本人的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証也會可能被註銷,是否屬實?

回答 (1)

2008-11-10 1:03 am
✔ 最佳答案
如閣下在兒子出生前已居港 7年, 只需為他申請居留權證明書便成為香港永久居民. 而你丈夫可以受養人身份居港滿7 年, 成為永久居民.

收錄日期: 2021-04-13 16:12:4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1104000051KK00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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