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為立法會議員的要 求

2008-11-04 4:51 am
唔該!成為立法會議員的要 求....................

回答 (2)

2008-11-04 5:04 am
✔ 最佳答案
立法會議員的工作是什麼?



他們是負責執行根據《基本法》第七十三條賦予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行使的職權:

1. 根據《基本法》規定並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和廢除法律;

2. 根據政府的提案,審核、通過財政預算;

3. 批准稅收和公共開支;

4. 聽取行政長官的施政報告並進行辯論;

5. 對政府的工作提出質詢;

6. 就任何有關公共利益問題進行辯論;

7. 同意終審法院法官和高等法院首席法官的任免;

8. 接受香港居民申訴並作出處理;

9. 如立法會全體議員的四分之一聯合動議,指控行政長官有嚴重違法或瀆職行為而不辭職,經立法會通過進行調查,立法會可委托終審法院首席法官負責組成獨立的調查委員會,並擔任主席。調查委員會負責進行調查,並向立法會提出報告。如該調查委員會認為有足夠證據構成上述指控,立法會以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可提出彈劾案,報請中央人民政府決定;及

10. 在行使上述各項職權時,如有需要,可傳召有關人士出席作證和提供證據。



知多d:



立法會的會議

立法會在會期內通常每星期三上午在立法會大樓會議廳舉行會議,處理立法會事務,包括:提交附屬法例及其他文件;報及發言;發表聲明;提出質詢;審議法案,以及進行議案辯論。行政長官亦會不時出席立法會的特別會議,向議員簡述有關政策的事宜及解答議員提出的質詢。立法會所有會議均公開進行,讓市民旁聽。會議過程內容亦以中英文逐字記錄,載於《立法會會議過程正式紀錄》內。



委員會制度

立法會議員透過委員會制度,履行研究法案、監管公共開支及監察政府施政等重要職能。立法會轄下有3個常設委員會,分別是財務委員會、政府帳目委員會及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內務委員會在有需要時,會成立法案委員會,研究由立法會交付之法案。此外,立法會轄下設有18個事務委員會,定期聽取政府官員的簡報,並監察政府執行政策及措施。



申訴制度

立法會申訴制度是由立法會運作的制度。透過這制度,議員接受並處理市民對政府措施或政策不滿而提出的申訴。申訴制度亦處理市民就政府政策、法例及所關注的其他事項提交的意見書。



每周有6位議員輪流當值,監察申訴制度的運作,並向處理申訴個案的立法會秘書處申訴部職員作出指示。同時,議員亦輪流於當值的一周內"值勤",接見已預約的申訴人(包括個別人士及申訴團體),討論其申訴事項。



立法會的組成

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三屆立法會由60人組成,其中30位議員經分區直接選舉產生,其餘30位經功能團體選舉產生。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三屆立法會的選舉已於2004年9月12日舉行。根據《基本法》及《立法會條例》,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三屆立法會的任期,由2004年10月1日開始,為期四年。 立法會主席由立法會議員互選一人出任。





立法會選舉

有關立法會選舉的資料,請瀏覽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管理委員會網頁。



Reference: http://hk.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7006062501410 & Wikipedia
參考: me
2008-11-04 8:09 pm
香港人成為立法會議員的要求很簡單,

有足夠票便可以, 即使曾經坐監也可以.

收錄日期: 2021-04-16 23:49:2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1103000051KK0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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