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 書 證
持 有 有 效 的 香 港 公 共 圖 書 館 圖 書 證 、 圖 書 館 適 用 身 份 證 或 兩 個 前 市 政 局 公 共 圖 書 館 借 書 證 的 讀 者 , 可 以 前 往 全 港 任 何 一 間 公 共 圖 書 館 借 閱 和 歸 還 圖 書 館 資 料 。 圖 書 證 不 可 借 予 或 轉 讓 他 人 使 用 。
外 借 圖 書 館 資 料 數 目
每 位 登 記 讀 者 最 多 可 以 外 借 六 項 圖 書 館 資 料 及 其 附 件 , 或 最 多 可 外 借 十 二 項 逾 期 雜 誌 。
外 借 圖 書 館 資 料 期 限
外 借 圖 書 館 資 料 , 每 次 限 期 14 天 。
逾 期 罰 款
逾 期 歸 還 的 外 借 圖 書 館 資 料 和 資 料 附 件 , 每 一 項 均 須 繳 付 罰 款 。 成 人 圖 書 館 每 項 資 料 或 資 料 附 件 的 逾 期 罰 款 為 每 天 1.5元 , 青 少 年 及 兒 童 圖 書 館 則 為 0.5 元 , 不 足 一 天 亦 作 一 天 計 算 。
續 借 服 務
如 無 其 他 讀 者 預 約 借 閱 , 每 項 外 借 圖 書 館 資 料 最 多 可 以 連 續 續 借 五 次 , 每 次 為 期 14 天 。
讀 者 除 可 親 身 到 圖 書 館 續 借 資 料 外 , 還 可 使 用 電 話 或 網 上 續 借 服 務 。 由 於 資 料 可 能 已 被 另 一 位 讀 者 預 約 或 因 其 他 理 由 不 能 續 借 , 使 用 電 話 或 網 上 續 借 服 務 的 讀 者 宜 於 資 料 歸 還 限 期 前 最 少 一 個 工 作 天 辦 理 續 借 手 續 , 以 確 保 未 能 續 借 時 仍 可 及 時 歸 還 資 料 。
( 24 小 時 續 借 服 務 電 話 : 2827 2833 / 2698 0002 ; 網 址 :
http://www.hkpl.gov.hk)
新 的 歸 還 限 期 是 以 完 成 續 借 手 續 當 天 而 非 原 來 歸 還 限 期 起 計 算 。 重 新 起 算 的 借 閱 期 為 14 天 , 不 會 因 提 早 續 借 而 延 長 。
凡 到 期 而 未 能 續 借 的 圖 書 館 資 料 均 須 準 時 歸 還 圖 書 館 , 逾 期 歸 還 者 必 須 繳 付 罰 款 。
預 約 服 務
每 位 登 記 讀 者 最 多 可 以 預 約 六 項 圖 書 館 資 料 , 每 項 資 料 的 預 約 費 用 為 2.5 元 ; 讀 者 如 成 功 預 約 某 項 資 料 , 則 不 論 領 取 與 否 , 均 須 繳 付 預 約 費 用 。
收 據 事 宜
歡 迎 讀 者 以 卡 繳 付 補 領 遺 失 圖 書 證 費 用 、 逾 期 歸 還 圖 書 館 資 料 罰 款 和 預 約 圖 書 館 資 料 費 用 。 八 達 通 收 費 系 統 會 自 動 列 印 收 據 以 供 存 照 。 如 選 擇 以 現 金 繳 付 補 領 費 用 , 圖 書 館 職 員 會 在 收 妥 費 用 後 發 出 收 據 。 如 選 擇 把 現 金 投 入 借 還 處 錢 箱 ( 不 設 找 續 ) 以 繳 付 逾 期 罰 款 和 預 約 費 用 , 則 須 在 繳 款 前 提 出 要 求 才 會 獲 發 收 據 。
使 用 自 助 影 印 服 務 的 讀 者 如 需 收 據 , 請 在 影 印 前 通 知 圖 書 館 職 員 。
* 請 參 閱 《 圖 書 館 規 例 》 內 列 明 各 項 圖 書 館 服 務 的 使 用 規 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