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車時有報警,而警察亦話可以申領車手獎,亦有填表,
請問如果第一次睇醫生是在急症室,連續4天假紙,
咁關於之後再睇醫生的事,請問︰
1. 之後都是一般註冊西醫,而非政府醫院的病假紙,可以嗎?
2. 是否每次覆診張病假紙都要超過3日先計數?
3. 公司知道我有撞車,頭幾日亦真係有放假,但之後覆診時,
如果醫生有發病假紙,但係我照樣有返工,
咁樣有返工的日子的病假紙,還可以申領車手獎嗎?
我有去找過社署的網站資料,但好似都無提到呢d情況,
希望知道的朋友可以幫手答答~ 唔該~~~